招标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苏州馆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磋商采购公告(SZHXGC2023-C-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xgc2023-c-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王寒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恒协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艳0512-651135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苏州馆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GC2023-C-001
项目名称: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苏州馆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1、项目概况: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打造成为沿线城市文旅融合发展平台、文旅精品推广平台、美好生活共享平台。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展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精品,彰显水韵江南、 千秋淮扬、隋唐胜迹、儒韵风尚、燕赵雄风、京津盛景,苏州馆位于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中的运河沿线城市展区,展台面积360平米。
2、服务内容:负责整体策展、招展、设计和搭建,现场互动活动的策划执行以及展会期间协助展商展示效果呈现、人员组织与管理服务等工作。
3、服务时间及地点:
3.1搭建布展:2023年9月19日-9月21日
3.2展会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4日
3.3撤展时间:2023年9月24日17:00-24:00
3.4展会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C3馆
4、展台面积:360平方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和《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联 系 人:王寒凝
联系电话:0512-6835017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市恒协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汇邻公馆8楼
电 话:0512-65113583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程艳、吴建方
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苏州馆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GC2023-C-001
项目名称: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苏州馆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1、项目概况: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打造成为沿线城市文旅融合发展平台、文旅精品推广平台、美好生活共享平台。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展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精品,彰显水韵江南、 千秋淮扬、隋唐胜迹、儒韵风尚、燕赵雄风、京津盛景,苏州馆位于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中的运河沿线城市展区,展台面积360平米。
2、服务内容:负责整体策展、招展、设计和搭建,现场互动活动的策划执行以及展会期间协助展商展示效果呈现、人员组织与管理服务等工作。
3、服务时间及地点:
3.1搭建布展:2023年9月19日-9月21日
3.2展会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4日
3.3撤展时间:2023年9月24日17:00-24:00
3.4展会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C3馆
4、展台面积:360平方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和《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
联 系 人:王寒凝
联系电话:0512-6835017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市恒协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汇邻公馆8楼
电 话:0512-65113583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程艳、吴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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