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c-22780094
预算金额8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先生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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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XCZ-C-22780094(招标文件编号:GXCZ-C-22780094)
二、项目名称: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2211.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023.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
中标(成交)金额:83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75.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56号
中标(成交)金额:1239.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东山街黎明路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30.4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71号
中标(成交)金额:49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30号
中标(成交)金额:229.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一包)      1) 编制全国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规程及操作手册;
2) 处理覆盖全国至少820万平方米公里的遥感影像数据;
3) 升级维护野外数据采集、变化图斑判读软件、统计分析软件及管理系统;
4) 建立林草资源数据库,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全国林草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编制全国林草资源状况报告,提供林草资源数据支撑服务。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二包)      1) 完成北京、河北、辽宁、内蒙古、吉林、黑龙江6省(区、市)范围内(不含六个森工范围)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三包)      1) 完成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等7省(市)范围内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四包)      1) 完成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西藏等7省(区、市)范围内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五包)      1) 完成山西、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8个省级单位范围内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编制黄河流域专题分析报告;
3)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六包)      1) 完成大兴安岭集团,内蒙古森工、吉林森工、长白山森工、龙江森工、伊春森工集团等重点国有林区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七包)      1) 完成四川、云南等2省范围内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第八包)      1) 完成天津、山东等2省(市)范围内的林草湿荒变化图斑两期判读区划、样地布设和判读,新技术应用的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及样地调查的国家级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现地抽样检查、模型构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成果优化完善;
2)参与全国技术方案及规程制订、统计分析与成果编制。  
   (一)监测技术要求
1. 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在重点区域。
2. 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草群平均高度精确到1cm;植被盖度精确到1%。
3)产草量、生物量精确到1g/m2。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 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1)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按可靠性95%计算,下同)。
2)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3)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4)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5)草原产草量:六大牧区省(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95%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云南90%以上,其他省份85%以上。
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六大牧区省份95%以上,其他省份90%以上。
4. 其他技术要求
1)图斑区划调查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
2)林地、草地、湿地区划最小面积400m2,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图斑面积的孤立林草湿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动。
4)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应当保持与原图斑面积衔接一致。
5)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三)项目实施团队
参加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学、草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具有林草综合监测、林草信息系统建设、林草专题图制作等工作经验。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2.满足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绩效目标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超、孙玉君、姜雪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248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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