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台
Resona 6
1790000
-
2
数字化透视摄影X射线系统
DTP576
1380000
3
个体孕期营养监测管理系统工作站
组
LEO-7520
690000
4
生物刺激反馈仪
P4 PRO
320000
640000
5
高清电子阴道镜
C6HD
190700
6
视力筛查仪
VS100
160000
7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ADC ELISA 400
650000
8
麻醉机
AX-400
130000
9
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器
MMY-1000
15000
75000
10
B超检查床(带床头柜)
KDC-Y
7000
21000
儿童检查床
C21
3500
14000
手术床
16000
48000
妇科检查床
56000
检查床(诊断床)
C23
13
91000
11
不间断电源
C6K
8000
12
电动吸引器
YX930D
3000
心电监护仪
iM60
27000
14
除颤仪
BeneHeart D3
68000
15
高频电刀
200LEEP
85000
16
胎心多普勒仪
个
SD3 PLUS
5000
10000
17
胎心监护仪
F6
45000
90000
18
单人靠背沙发(胎监室)
单人位
12000
19
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SE-1201
25000
20
移动式无影灯(单头)
KYLED500
18000
21
氧气袋
医用新升级
100
200
22
成人复苏囊
800
1600
23
医用可视喉镜
套
HYHJ-1320
50000
24
臭氧仪
XKY-6000E
35000
70000
25
骨盆测量计
M-8028
1000
26
智能体检仪
DHM-20T
27
光子治疗仪
Carnation-10
28000
28
医用低温保存箱
BDF-25H226
29
氧气罐(可移动)
15L
30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监测系统
MP-02
31
治疗车
A12
6000
32
全功能儿童体检工作站
BG-A30
33
听力筛查仪
Ero.Scan
34
标准对数实力表灯、儿童图形视力表灯、眼位板
视力表灯箱
2000
35
婴儿洗礼池
MMXY-XL01
24000
36
婴儿抚触台
MMXY-FL-G
37
游泳池
MMXY-YY-AI
38
智能恒温水控制器
MMXY-HW01
39
洗礼池控制器
MMXY-KZ01
40
游泳池控制器
MMXY-KZ02
41
水处理器
MMXY-SCL01
30000
60000
42
给排水系统
点位
MMXY-GPS
43
热水器(100升)
ES100H-CK3
44
快速电热水装置(哺乳间)
WZL9
45
单人靠背沙发(哺乳间)
1250
46
哺乳脚踏(哺乳间)
400*300*140mm
250
47
沙发靠枕(哺乳间)
常规
48
电视机(哺乳间)
55E3F-MAX
49
儿童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系统
ALT-2000D
80000
50
儿童坐高计
WS-RT-3C
51
除湿仪
金刚工业除湿机_YDA-890EB
52
单门冰箱
BDF-25V270
53
移动紫外线灯
MF-Ⅱ-ZW30S19W
54
ABS病床(含床头柜)
A33
55
新生儿复苏培训教学设备(氧气袋、新生儿复苏囊、喉镜、婴儿模型)
批
PD5169
56
低速台式离心机
TDZ5-WS
57
尿布台
9082
58
医用试剂冰箱(双门)
FYL-YS-828LD
81000
59
双目显微镜
CX23LEDRFS1C
60
吊顶式无影灯(单头)
KDLED700
61
吊塔(单吊臂)
KDD-4
32000
62
不锈钢扇形推车
A9
63
A18
64
YX980D
65
急救车
C38
66
臂筒式血压计
RBP-9000C
67
平开门多层木柜(类似文件柜)
900*400*1800
68
西成药架
定制
69
处方药柜(不带玻璃门)
70
外用药柜(带玻璃门)
71
多层货架
3200
9600
72
阴凉冷藏两用柜(带避光)
FYL-YS-828L
73
骨密度检测仪
OSTEOKJ7000+
74
脐血流诊断仪
MFM-OBM
75
无创呼吸机
ST-30A
57400
合同金额:
小写:7701500.00元
大写:人民币柒佰柒拾万壹仟伍佰元整
上表合同总价及单价均已包括:货物本身价格、外包装费用、设计费、资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货品保护费用、保险费、税金、管理费、利润、乙方派出人员食宿、差旅费以及乙方为满足本合同约定之条款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签订及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经一般程序验收验收合格。
包装及运输
3.3.1乙方应为甲方采购的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货品需采用密封形式的,必须采用密封形式。对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损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3.3.2乙方负责将货品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3.3货品包装、运输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承担。
交货方式
3.3.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及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经一般程序验收验收合格,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货品的检测合格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货品资料,包装完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初验。甲方在初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品与本合同不符,乙方应重新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3.5货品安装完毕经一般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移交证书,移交证书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货品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及转移给甲方。
3.3.6乙方在货品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应安全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货品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7甲方对货品的初验结果,以及货品安装后的验收结果,均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责任。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乙方对所有货品提供三年免费质量保证期,主要零部件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2.4售后服务
1)乙方在接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5.3.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甲方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6.1.2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好的平面布置图交给乙方,乙方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安装调试。
6.1.3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安装条件的场地,并无偿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和材料垂直运输条件,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给乙方。
6.1.4甲方派出现场项目代表卢炜 ,保持与乙方人员联系,共同解决安装现场所遇到的问题。
6.1.5甲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时工期顺延。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完成安装和验收,承担售后服务等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各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6.2.2乙方对所有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施工交底,乙方对项目安全全权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甲方签字盖章的图纸进行安装,确保工程质量。在安装期间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文明施工。
6.2.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属乙方因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2.5乙方在开工前提交现场安装管理人员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给甲方,以便双方工作联系和沟通。
6.2.6乙方须为进场安装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6.3不可抗力
6.3.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疫情、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6.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7.3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货并按期完成安装,超合同工期的,每延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供应的货品不符合本合同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货物,乙方应重新供应合格的货品,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供应的货品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5乙方应保证本货品为本合同生厂商所生产的原厂货物,而非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的价款,如逾期付款,则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赔偿乙方损失,且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5%。本条约定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对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有关廉洁方面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廉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