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449.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49.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06

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灌发改投资【2021】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 灌云县民生小区 ;

2.1.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 14496407.73 元;

2.1.4工期要求: 90 天 ;

2.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2标段划分及要求

2.2.1 标段划分: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如下:

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和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工程项目二标段;

2.2.2 本次招标的标段:灌云县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在有效期内),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1 自2020年07月0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 2021年07月0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22年04月0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5 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1年 12 月至202 25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凡是在上述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2 7 6 日至202 2 年 7 18 日 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2 7 18 日 1 00 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6.1评标入围

6.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6.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席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除计算存在错误情形外,评标基准价不再进行调整。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6.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报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评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席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值为 90 %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有效且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7.1、营业执照;

7.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7.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7.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9、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优惠政策: 对于中小企业的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报价为准。

8.1 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单位承建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 参与评审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9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0.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10.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10.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10.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10.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10.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182627622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5380258577

2022年07月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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