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ffjsz2024080003
预算金额327.23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侯女士0514-873669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婕0514-8788035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HJFFJSZ2024080003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 ||||||||||||||||||||||||||||||||||||||||||||||||||||||||||||||||||||||||||||||||||
标段编号 | HJFFJSZ2024080003001 | 标段名称 | 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 ||||||||||||||||||||||||||||||||||||||||||||||||||||||||||||||||||||||||||||||||||
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由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关于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政务投资(2024)1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苍颉路 2 号,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现院区西北侧,东临甘八路,北临横二路。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85万平方米2.3招标范围: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1)除供电设计和三网通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建筑单体全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暖通、消防、人防等各专业。2)各专项【含医疗专项(预留物流专项设计条件)、医用空气净化系统、医用气体供应工程、中央分质供水系统、防辐射屏蔽(CT、手术室等)、实验室、手术室】设计等;3)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建筑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暖通空调工程专项设计、室内/外装修(含幕墙)设计、消防工程专项设计、智能化设计(含灾备系统)、钢结构专项设计、地下建筑、电梯设计、会议室(报告厅)声光电设计、文化展陈设计、平战转换预案编制等;4)室外附属工程(道路、场地、停车场、给水、污水(含预处理)、雨水、消防、路灯、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配套设施、地下强弱电线管道、化粪池、围墙、大门、传达室等)设计,供配电配合设计、室外总图设计、二次供水系统、室外水池及管沟等构筑物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污水处理构筑物及配套工艺设计、旧院区消控室扩建改造、变配电房土建及低压开关至单体建筑供电系统设计等;5)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设计(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不含评价标识申请);6)车位划线、导视系统、建筑室外照明亮化(泛光)设计、标识标牌系统(含人防标识标牌、室内楼层房间标识标牌、交通设施标牌、管道井标牌等)设计等。(2)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报审及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3)配合服务内容:与设计成果相匹配;应配合概(预)算、最高限价审核各项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概(预)算、最高限价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和施工图设计报审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评审要求,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包含在合同价内,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直到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4)配合服务施工阶段发包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2.4 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1)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公告发布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后 3 日历天内完成调整并取得专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后 15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在一次审图回复周期内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服务需贯穿施工过程全阶段。(2)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止。2.5 合同估算价:327.23万元。3.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9月12日至2024 年9月20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10日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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