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EOD项目咨询策划(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45057
预算金额480万元
招标公司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971-356160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玉娟0971-386143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 EOD 项目咨询策划(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6301000076045057)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EOD项目咨询策划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0 万元,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EOD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现状评估、项目 总体思路与目标研究、子项目关联性分析、EOD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平衡方案研究、项目预 期效益分析、组织保障机制研究。2)根据金融机构融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申请入库的 EOD 项目实施方案。3)通过专家评审,技术协助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 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 EOD 项目咨询策划已由青海省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7 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境内
(2)规模:1)EOD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现状评估、项目总体思路与目标研究、子项目关联性分析、EOD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平衡方案研究、项 目预期效益分析、组织保障机制研究。2)根据金融机构融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申请入库 的 EOD 项目实施方案。3)通过专家评审,技术协助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5057001001
标段名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 EOD 项目咨询策划标段一
服务期:刚察县 EOD 项目服务期自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预计 5 个月;共和县 和海晏县 EOD 项目服务期自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预计 12 个月。
招标范围:(1)EOD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现状评估、项目总体思路与目标研究、子项目关联性分析、EOD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平衡方案研究、项 目预期效益分析、组织保障机制研究。(2)根据金融机构融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申请入库 的 EOD 项目实施方案。(3)通过专家评审,技术协助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合同估算价:48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五年 内(2018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 EOD 项目方案编制或咨询或规划业绩,在人 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 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 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
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 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 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 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3 年 07 月 25 日 0:00 时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地址:西宁市西 川南路 53 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 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 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
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并经 2013 年第 23 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 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 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 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 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 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 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35616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 49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35616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26 号金座唐道驿 1 号楼 联 系 人: 马玉娟
电 话: 0971-3861430
电子邮件: qhsjkjt_sld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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