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苏州市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经瓜泾港,穿京杭运河,包括河口拓宽(征用原河岸面积约1.9万平方米),新建护岸及227省道夹浦桥拆除重建。其中涉及约11.58万㎡的建设区域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保护区划内。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因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建设需要,其中涉及约11.58万㎡的建设区域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保护区划内,施工前应取得相应级别文物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包括前期研究、协助编制文本、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协助业主进行方案上报、专家意见回复等,取得相应文物评价批复;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120万元 。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约 365 天,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应文物评价批复(具体时间合同内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文物影响评估编制报告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文物责任设计师资质。
(5)其他人员要求: /
(6)信用等级要求: /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5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2.资质要求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3.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 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文物影响评估编制报告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
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文物责任设计师资质 |
6.社会保险 | / |
7.其他人员要求 | / |
8.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9.其他要求 |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200000.00元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一、投标报价 | 30分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得25分,比最高投标限价每下降1%加1分,最多加5分。(即投标报价为114万元时得满分3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 | 15分 |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3 | 承担过类似业绩有1个得 1 分,最高得3分。类似业绩为3年内( 2021 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文物影响评估编制报告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此处3个及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 |
2 | 项目管理机构(框图、人员)、岗位职责 | 12 | 项目组人员情况比较,最高为12分(每个人员仅计分一次,不得重复计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 2、主要技术人员配备: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为6分; 3、其它人员配备: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为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职称证书及所投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三 | 二、服务实施方案 | 55分 | |
1 | 本项目现状了解和实地情况案部分 | 5 | 针对本项目现状了解和实地情况案部分深入透彻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熟悉掌握本项目特点 | 18 | 针对本项目的熟悉掌握本项目特点充分可靠的得18分;有缺陷项扣0.1-7.2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分析并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提出合理、可行、科学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 15 | 针对本项目分析并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提出合理、可行、科学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全面周到合理的得15分;有缺陷项扣0.1-6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可行、合理,进度安排详细、符合实际,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 12 | 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可行、合理,进度安排详细、符合实际,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2分;有缺陷项扣0.1-4.8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内容完整,描述合理,提供完善的服务条款,切实可行 | 5 | 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内容完整,描述合理,提供完善的服务条款,切实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项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1053号16F
联 系 人:沈琦
电 话:0512- 65203378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7、8楼
联 系 人: 钱祖斌
电 话: 13771708625
传 真: 0512-6865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