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第十五中学:新建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空调)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68.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所有产品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能效等级
型号与参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定单价
1
空调1.5P挂机(核心产品)
一级能效
空调类型 壁挂式
冷暖类型 冷暖
变频/定频 变频
电源/频率:220V/50Hz
空调匹数 1.5P
适用面积 15-30㎡
能效等级 一级能效
控制方式 键控/遥控
制冷剂  R32
制冷量 ≥3500W
制冷功率≤850W
制热量 ≥4900W
制热功率:≤1300W
循环风量:≥700m3/h
电辅热:≥850W
室内机噪音≤高风挡41dB
室外机噪音≤50dB
扫风方式 上下/左右扫风
是否静音 是
按键调节电源性能
146

4000
2
空调 3P柜机
一级能效
空调类型 立柜式
冷暖类型 冷暖
变频/定频 变频
电源/频率:220V/50Hz
空调匹数 3P
适用面积 30-50㎡
能效等级 一级能效
控制方式 键控/遥控
制冷剂 R32
制冷量 ≥7200W
制冷功率≤2100W
制热量 ≥9200W
制热功率:≤3200W
循环风量:≥1200m3/h
电辅热:≥1800W
室内机噪音≤高风挡47dB
室外机噪音≤56dB
扫风方式 上下/左右扫风
是否静音 是
按键调节电源性能
5

8000
3
空调 5P柜机
二级能效
空调类型 立柜式
冷暖类型 冷暖
变频/定频 变频
电源/频率:380V/50Hz
空调匹数 5P
适用面积 45-70㎡
能效等级 二级能效
控制方式 键控/遥控
制冷剂     R32
制冷量 ≥12000W
制冷功率≤4000W
制热量 ≥14000W
制热功率:≤4900W
循环风量:≥1800m3/h
电辅热:≥2800W
室内机噪音≤高风挡52dB
室外机噪音≤60dB
扫风方式 上下/左右扫风
是否静音 是
按键调节电源性能
6

10000
合计
684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若有其他情况导致延期,供应商应该与采购人协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供货范围、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1.3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1.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6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中标人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负责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组织方式、时间或条件、验收方式、程序、内容、验收标准、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事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第十五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甲方不承担因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款项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款项支付最终以市财政审批支付局支付进度为准,乙方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止相应服务。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可投同等次或更优产品。
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5.1、投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5.2、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5.3、质保期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投标人应及时优惠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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