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UPS和蓄电池供货(标包二:蓄电池供货)拟中选结果公示
金额
135.9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17/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9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维盛吉科技有限公司135.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昊伦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UPS和蓄电池供货(标包二:蓄电池供货)拟中选结果公示
(公示期: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
项 目 名 称 |
UPS和蓄电池供货(标包二:蓄电池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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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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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选 人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 电话 |
023-68983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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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机构 |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023-68846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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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包)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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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维盛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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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昊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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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精业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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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维盛吉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35.95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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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001036761446617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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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钢股份公司纪委监察部 |
联系 电话 |
023-6898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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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单位公章)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由比选人及其比选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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