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5.4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8/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7-1821hy0192
预算金额85.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7-1821HY0192

招 标 人: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万元)

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

排序

西安辉科环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85.43

合同签订后15

1

西安金柯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6.57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2

陕西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8.7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

  1.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2. 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西安辉科环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1610116311189410Y

    西安金柯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610131081003472J

    陕西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610116MA6TYH3A7T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为3个日历日。

    20183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