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JPOST-HW-23022-1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须知及前附表
(一) 总 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审及合同签订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ZJPOST-HW-23022-1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采购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保服务,以及配套征信识别服务,以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我省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3个品类,总采购预估额为198万元。
备注:征信识别服务以实际识别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合同 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限价 (含税) |
采购预估额 (含税) |
合同 包1 |
1-1 |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 (基线版本) |
系统(基线版本)开发、部署上线,并按要求完成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基线版本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合规检查、队伍管理、行为排查、非现场检查、平台首页、系统管理、轮岗强休管理、合规文化。 |
1 |
100.00万元 |
100.00万元 |
1-2 |
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 |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上线,并提供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完成系统培训,完成测试、生产环境所需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资源搭建,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根据系统优化升级的节奏,做好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
/ |
80.00万元 |
80.00万元 |
|
1-3 |
征信识别服务 |
征信识别服务 |
2万份 |
9.00元/份 |
18.00万元 |
备注: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二)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
备注: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招标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合同周期: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的12个月,合同到期前1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及征信识别服务可再续签1年。
(四)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五)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系统设计开发费、系统维保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上线培训及日常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风险防范类信息技术项目的建设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以公对公转帐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三墩支行
帐 号:3305 0161 6782 0000 0134
注:(1)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2)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09日09:30:00(北京时间)。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开标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开标室。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 3305 0161 6782 0000 0134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2694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
联系人:杨莎
联系电话:0571-87219257
传真:0571-87085692
邮箱:363009971@qq.com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须知及前附表
招标文件编号 |
ZJPOST-HW-23022-1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
采购内容 |
本次项目需采购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保服务,以及配套征信识别服务,以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我省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
开发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详见采购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开标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开标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30000元 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3305 0161 6782 0000 0134 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缴纳帐户的实际到帐为准)。缴纳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人应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入账。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即使已经接收的,也可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模板由我公司提供)且盖章,邮寄或自行送达至我公司。 如对保证金退还手续有疑问的,可咨询我公司财务,财务部电话:0571-85337303。邮寄地址: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联系人:杨会计。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或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存在疑问时,请在2023年09月21日17 时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0571-87085692,并发电子邮件至36300997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及电子版一份(U盘)组成,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 “报价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电子版一份(U盘)”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在银行开立额度为10万元履约保证账户,出具相应保函并交招标人。合同期履行完毕,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招标人将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
最高限价 |
详见各分项采购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
公告、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 |
拟中标数量 |
1家 |
其他 |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的55%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计费额为中标总金额。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投标人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 3305 0161 6782 0000 0134 |
(一) 总 则
1、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的资金已经落实。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的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且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2.2合格的投标人:见招标公告。
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招标人积极配合。如果中标,中标单位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所有接收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6、无论招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定义
7.1需求单位: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7.2招标文件:系指本文件。
7.3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承担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采购标的物代表招标人进行评审的组织。
7.4 投标人(报价人):系指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7.5 投标文件:系指本项目投标人递交的,参与投标的各种书面资料。
7.6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或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 15 天对必要问题予以答复(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询疑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归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天,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回复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10.2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相关参数、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包括报价、商务技术),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定。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未对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报价文件书的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商务技术标书的组成:
12.2.1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声明书
(4)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5)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6)资格证明材料
(7)商务偏离表
(8)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
12.2.2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招标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技术方案
- 项目人员规模情况
- 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驻点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运维方案、服务承诺、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 以往行业案例及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技术偏离表
-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
注:1、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同一证明材料无需重复提供;2、若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可通过文字描述或相关图表进行响应。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下述“第17条、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中所提出的内容和格式按顺序编写,并装订成册。
14、报价要求
14.1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价。
14.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系统设计开发费、系统维保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上线培训及日常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4.3投标人必须按第五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4.5招标文件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按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15.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书退还。
15.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书退还。
1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3)不能履行询标承诺或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5)投标过程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7.1投标文件需分为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报价文件部分单独装订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2投标文件的份数
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标书各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一份(U盘),其中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封面须有“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17.3包装及密封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部分正本和副本共五份及电子版一份(U盘)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共五份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均须有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1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7.5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密封及标记
18.1投标文件分为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报价文件单独装订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分开密封于两个密封袋内。
18.2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18.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盖章,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9.1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19.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9.3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19.4投标文件纸质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19.5招标人如因故推迟采购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送达到招标人。
20.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0.3 若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人。
20.4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21、无效投标、废标
2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装、密封的或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电讯、邮寄形式投标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评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4)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响应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7)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3)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4)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5)改变招标内容、服务内容或招标内容出现缺漏项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招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五)开标、评审及合同签订
22、开标
22.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2.2电子版应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应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22.3线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2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大会,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书密封于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开封后查验合格也可)。
22.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评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2.6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3、重新招标
23.1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3.2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竞争性磋商(投标人2个)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投标人1个)。
23.3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大于等于3个,但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确认,如剩余有效投标人仍具有竞争性的,则继续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如明显缺乏竞争的,则可以使用其他采购方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终止招标。
24、投标文件评审
24.1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24.2评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25、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网上(网址详见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5.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所有强制性条款的内容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6、确定采购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决策确定1个中标人。
27、中标原则
27.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7.2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27.3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27.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的,须上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决策同意,或招标人上报其上级单位决策同意后,将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邮政各级单位的采购项目。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8、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中标后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不论此采购项目出于何种原因导致多次招标,中标单位均只支付一次代理服务费。
30、合同签订
30.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0.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由此对本次采购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在银行开立额度为10万元履约保证账户,出具相应保函并交招标人。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其中标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2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发之日起至整个服务结束前有效。
31.3合同期履行完毕,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招标人将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采购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保服务,以及配套征信识别服务,以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我省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3个品类,总采购预估额为198万元。
备注:征信识别服务以实际识别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合同 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限价 (含税) |
采购预估额 (含税) |
评分权重 |
合同 包1 |
1-1 |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 (基线版本) |
系统(基线版本)开发、部署上线,并按要求完成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基线版本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合规检查、队伍管理、行为排查、非现场检查、平台首页、系统管理、轮岗强休管理、合规文化。 |
1 |
100.00万元 |
100.00万元 |
50.00% |
1-2 |
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 |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上线,并提供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完成系统培训,完成测试、生产环境所需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资源搭建,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根据系统优化升级的节奏,做好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
/ |
80.00万元 |
80.00万元 |
40.00% |
|
1-3 |
征信识别服务 |
征信识别服务 |
2万份 |
9.00元/份 |
18.00万元 |
10.00% |
备注: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二)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
备注: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招标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合同周期: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的12个月,合同到期前1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及征信识别服务可再续签1年。
(四)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五)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系统设计开发费、系统维保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上线培训及日常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三、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一)、总则
(一)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服务实施和系统运行所需要的最低基本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视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乙方应保证本服务中的软件、硬件设备和培训、技术支持等内容在品种、数量上准确无误,如有错漏,应予以补足。
(二)乙方应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出“智能风控”系统业务和技术解决建议,提交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若乙方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的建议,应逐条说明。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未提出的功能和性能需求,乙方应提出建议。
(三)乙方提供的产品中,涉及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及时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整体进度。
(四)甲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规范书的解释权。乙方对技术规范书的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运行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功能和性能指标、以及相关信息安全要求(详见第七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改进和优化,直至满足要求。
(六)乙方提出的应用软件系统报价包含所采用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的软件产品,甲方不再出资另购这些产品。
(七)乙方应在甲方办公场地驻场提供服务不少于3人。
(八)乙方提供相关业务及技术培训:
1、省中心现场培训不少于3天,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板端、手机端等业务模块培训;
2、试点地市培训支撑不少于12天,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板端、手机端等业务模块培训。
(九)沟通机制。乙方与甲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每月召开一次运营分析会。每周会议通过线上方式开展,每月会议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每季度至少到甲方召开一次线下会议。
二)、采购内容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采购内容包括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部署上线、联调测试、数据对接以及运营和维保服务,实现本规范书建设内容、附件1-1《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以及本地化定制功能需求书中所有要求的业务功能。
(二)基线版本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合规检查、队伍管理、行为排查、非现场检查、平台首页、系统管理、轮岗强休管理、合规文化。
(三)系统运营和维保相关的支撑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完成系统培训,完成测试、生产环境所需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资源搭建,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根据系统优化升级的节奏,做好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三)、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要求
(一)乙方所提供的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包括不仅限于开发工期、底层架构、数据模型、运维策略、安全防护、性能优化、实施方案等方面内容。
(二)底层架构应至少包括设计思路、设计原则、技术路线、逻辑架构设计、物理架构设计等方面内容。
(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实施方法、实施步骤、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控制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等方面内容。
(四)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教材、操作手册、培训师资等内容。
四)、技术要求
(一)根据以下内容提出“智能风控”系统技术解决方案。详细说明逻辑架构等设计。
1.应用架构。系统采用B/S方式来进行部署,包含以下几部分。
2.网络架构。
(二)乙方建议的系统架构须经甲方评审,按照甲方规划整改后实施。评审结果需甲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需结合甲方现状,提供软硬件部署、配置建议,提出详细的服务器配置、存储容量、网络配置、网络带宽需求,说明计算方法。系统应能满足:
1.响应时间:一般请求<3秒,复杂的请求<5秒;
2.系统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操作系统环境,CentOS、麒麟等主流操作系统;
3.Web应用服务支持主流中间件产品,如Nginx、Tomcat等;
4.数据库服务支持主流数据库产品,如Oracle、MySql等;
5.系统处理平均延时不超过2秒;单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3秒;复杂多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5秒;
6.管理用户并发数:不小于500;
7.基础数据维护类:响应时间<3秒;
8.业务管理类:响应时间<3秒;
9.大型活动性能:并发带宽峰值达到1000M/s,常规活动带宽不小于800M/s,活动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承诺临时做扩容调整,并在事前完成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相关系统稳定运行。
10.以上涉及的软件平台,要具备迁移至对应国产化平台的能力。
(四)运行环境要求
1.软件运行环境要求支持红旗Linux服务器版、CENTOS服务器版操作系统。详细说明软件支持的主流操作系统类型、系统内核、链接库和编译环境要求。具体版本以甲方要求为准。
2.详细说明各种类型客户端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PC端、移动端、PAD等)硬件推荐配置和最低配置,含CPU、内存、硬盘等。移动端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苹果、三星、小米、华为、荣耀、OPPO和C等主流品牌手机和平板。
3.PC客户端应支持Windows(含32位和64位)等操作系统,详细说明客户端支持的操作系统类型和运行库等需求。
4.软件客户端应至少支持IE11及以上、FIREFOX、OPERA、CHROME等主流浏览器中的一种。
(五)集成要求
1.实现不同数据格式之间的转换定义,能够对各种格式的消息进行处理,包括XML、非-XML和非-SOAP格式的消息。
2.支持HTT、WebService、JDBC、REST等多种接口方式,用于系统间互联。
3.智能风控系统应该具备优良的集成设计,包括统一的产品架构设计,统一的安装和配置等。
(六)乙方应提供的系统运维机制建议和相关操作文档,包括不仅限于服务器端、客户端软件升级的方法、步骤,确保高质量的系统交付。
(七)乙方应在系统中提供系统运行监控功能,并通过友好的人机界面供运维监控人员检查应用服务运行、业务办理、接口运行等方面是否正常,通过阈值设定提供主动式的应用软件故障预警、告警和故障场景快照等功能。
(八)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
1.“智能风控”系统中某一部分功能出错不应导致其他功能出错。实现容错处理,能够对操作人员的误操作进行提示。并可以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提高智能风控系统的可靠性,从而提高业务运营的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2.实现数据的安全与完整,保障“智能风控”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在“智能风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应保证数据的完整、可恢复以及事务的完整性。
(九)开放性和兼容性要求
“智能风控”系统应该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在底层技术上具备通用性,使用更多的行业标准,例如标准的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架构,开放的单点登录集成标准,开放的应用身份集成连接标准,开放的用户工作流引擎标准等。
五)、系统信息安全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平台中包含的所有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自主版权软件,包括免费软件,都应是消除所有已知缺陷和漏洞的最新版本。乙方不得在所提供的产品中设置可能危害甲方或第三方利益的木马、后门或“陷阱”等。
(二)系统开发安全要求
1.乙方开发环境应采用安全、成熟的平台,使用取得合法版权的开发软件(框架),使用开源软件时要确保从安全可靠的途径获得,原则上使用稳定版本。
2.乙方系统设计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避免已知安全漏洞存在。系统应杜绝使用弱口令、采用技术手段强制用户更新初始口令、限制用户错误口令登录次数等,根据需要限制同一工号同时登录系统等。
3.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应采取技术手段检测并限制用户使用网络环境,避免生产网与互联网同时连接。
4.乙方系统数据库设计应尽力保护数据安全,敏感数据要采取加密、转换等必要的保护手段进行存储。
(三)系统上线安全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由甲方技术部门进行安全评估,禁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系统上线。
2.乙方提供的互联网版本的软件系统必须部署安全防护设施,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集团互联网统一接入方式并在省中心集中部署。
3.乙方开发、测试环境中涉及网络区域互通的系统必须经甲方技术部门审核,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私自连接导通。
4.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禁止Windows系统部署在省信息中心机房内,乙方原则上也应避免在Windows相关平台上开发建设。
5.系统上线前应清理相关配置及数据,清理测试账号,尤其是与项目无关人员的账号,确保在线系统安全。
(四)系统运行安全要求
1.自系统上线后,乙方原则上应保持系统运行环境与开发测试环境分离,保证在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乙方应及时更新系统、运行平台及数据库安全补丁,及时堵塞系统漏洞。
3.乙方加强系统运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如审计、入侵检测、态势感知等,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原则上避免外部人员远程维护,如确有需求的,应开设临时账号,控制操作权限,做好日志跟踪,并及时删除临时账号。
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开展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智能风控”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至少为三级的要求,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其所提供的整个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索赔或被处罚,相关损失由应答人承担。
5.详细说明保障“智能风控”系统安全运行的实施方案,以及重大的安全事件的应急方案。在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应自动告警,描述实现机制、通知方式等。
6.安全评估
乙方系统功能上线(含升级补丁)均应进行安全评估。
(1)代码漏洞扫描:系统发布前需对系统代码进行漏洞扫描,检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安全等保要求;对于系统关键信息(例如账号密码,涉及金融财务,业务机密等)采用加密字符串存入数据库,不得直接明文存放。存在风险的代码块,责令修改并复审,存在高危或中危以上漏洞的系统,修复前不允许上线。
(2)系统部署与网络环境:
项目需接入生产网的,系统应部署在中心机房内,确保服务器的安全机制成熟,有可靠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措施。
项目需接入互联网的,原则上需通过甲方集团公司的统一出口,按照《邮政信息网省中心互联网信息系统统一接入管理办法》,甲方负责提供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省分公司出具的信息系统开办批准文件;乙方开发的系统在通过入网安全检测,消除全部安全隐患后向集团公司申请互联网出口,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方可上线。
(3)用户权限管理:按照系统安全要求加强用户口令管理;遵循职责分离的原则,对不同用户授予所需的最小权限,以实现对应用和内容的访问控制;管理员账号应严格管控,不得随意使用;确保没有任何账号能够对系统的关键数据进行增删改查功能。通过配置用户权限或设置防火墙使其他网络与平台隔离,可识别各种不良攻击。
(4)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查、漏洞扫描,实时自动识别来自各种介质(软盘,光盘,接收各种数据文件等)的病毒并查杀,及时进行漏洞修补。
六)、系统测试、上线发布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产品及开发软件在上线前,应提前提交系统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应至少包括:各项测试功能列表、测试范围、测试环境、测试方法及工具、测试时间进度安排、测试不通过时的解决办法、测试目标、测试监督办法等。
(二)每次上线前必须经过性能测试。并应在数据库记录和测试案例内容充分的情况下进行。通过测试,检验系统并发处理能力、业务处理响应时间、批量处理能力、备份恢复速度等各项性能指标。
七)、项目实施
(一)乙方应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部署、上线试运行、上线运行、系统验收、售后服务、运营服务等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人员组织、设备使用、进度安排、过程管控、质量保证、风险控制、知识转移等,并明确各阶段产出物。
(二)甲方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各阶段工作,乙方应负责向甲方实现全面的技术转移,保证“智能风控”系统后续工作的如期顺利进行。乙方需要明确面向项目组各类人员知识转移的方式、方法、内容、形式和结果。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现场顾问、技术专家、推广单位关键用户和系统用户。
乙方负责对各阶段产生的各类阶段成果、交付物进行检查、审核,及时识别出现的偏差或问题,进行修订完善。
(三)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交相应软件介质和许可权利证明等。乙方应提供详细的系统上线和试运行方案,完成平台系统上线工作。应搜集并根据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或反馈,进一步修改系统。
八)、项目管理
(一)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项目管理制度,遵循甲方关于计划、质量、配置、测试、问题、风险等管控要求。乙方须服从甲方对项目推进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考核,乙方需列示管理和考核建议。
(二)在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系统能符合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基线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3.如果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功能验收,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应用系统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四)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基线版本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上线运行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
(七)在本地化定制功能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功能符合甲方的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八)本地化定制功能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九)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本地化定制功能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验收工作无法按序时进度推进,且除此之外的其他条件均已具备,应用系统视为通过对应环节的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则乙方应按约定支付误期赔偿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验收合格证书签发后,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合同未尽责任和义务。
(十三)验收前的关于系统的一切风险及系统的相关保险事宜均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保密
(一)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甲方生产及经营的机密,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或部分文本。
(二)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制度、文档、数据等,包含甲方的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乙方应明确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签订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不得将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文档、数据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并提出预防泄密的相关措施及应对泄密的应急方案。
(三)应用软件应对进入系统的数据进行合法性验证,防止非法数据进入系统。对应用软件试图进行的非法操作应能记入日志。
十)、知识产权
(一)甲方拥有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版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第三方和自主版权产品的使用权、修改权。
(二)乙方全面承担由乙方产品中涉及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技术文档
(一)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准确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源代码文档中对主要的函数调用要求作出说明和详细注释。源代码应与详细设计保持一致,并对变更做准确跟踪。乙方应在初步验收时向甲方提交上线版本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存储介质、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存储介质。乙方提交版本与在线运行版本的一致性应经过现场编译确认,并由甲方接收人签收。
(二)上线和每次升级后,所提供的安装介质应与上线运行的版本保持一致,并得到甲方现场安装确认。
十二)、技术服务
(一)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上线运行合格后,进入维保期,维保期中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持、远程支持、知识转移、甲方后续开发和运维的技术支持、故障处理、产品软件大小版本升级、软件补丁升级、系统设备扩容、系统软件升级、系统健康检查与维护等服务。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有效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乙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以最快捷公共交通工具赶到故障现场予以相应的技术支持。在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恢复时间不得高于4个小时。
(三)乙方应在维保期内每季度提供一次现场巡检,巡检服务至少包括现场维护、咨询、升级等服务,每次巡检后提交产品运行评估报告。巡检工作量不计入现场支持服务工作量。在系统验收后的每次现场服务完成后,乙方服务人员均须向甲方提交《维护技术服务工作报告》。现场服务后,对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服务工程师须至少每周与甲方工程师联系,跟踪问题,分析协商处理方案,直至问题解决。
(四)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软件产品应视同本次开发的应用软件,给予相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
五、合同签约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付款方式:
*(一)乙方(供应商)须要在甲方(邮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该账户为乙方合同期内货款结算的账户。
(二)合同价格包含了不含税价格和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费、含税价进行相应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四)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费用
(1)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 30% ;
(2)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且稳定运行3个月,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剩余部分。
2、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费用
(1)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通过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 30% ;
(2)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通过且稳定运行3个月,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至 65% 。
(3)合同结束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
3、征信识别服务费用:
征信识别费用按季度结算,以系统取数为准,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征信识别服务费用。
4、合同违约金优先从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方志鹏 联系人:李国君
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
电话:0571-87269460 电子邮箱:244746465@qq.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36922017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 合同标的和标准
-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向甲方提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测试、试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提供的其它服务。详见本合同及附件。
-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应用系统应符合附件 1 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应适用的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适用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甲方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有效标准。
-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价格
-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和税款。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 (¥ ),不含税价为人民币 (¥ ),增值税为人民币 (¥ ),税率为 6% 。分项价格及设备清单等在本合同附件 2 中列明。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 需甲方另购的与本合同应用系统有关的所有第三方软硬件产品,乙方应在附件 2 中列清并附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否则视为由乙方提供且其价格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之内。
-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市场价格波动对该系统开发、制造、服务等成本的影响不予以考虑。
-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总价中,并在附件 2 中列明。
- 开发、安装及调试
-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 1 的约定(基线版本功能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本地化定制功能交付期: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完成应用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并在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源程序、技术文档和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
- 乙方根据投标文件承诺,派遣健康,有经验、有相应技术能力且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前述工程技术人员一经确定,乙方保证其在合同项目实施各阶段中及时到位并保持人员稳定。甲方将根据合同附件 1 中规定的项目现场和乙方项目参加人员清单,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或减少项目参加人员,甲方有权登记更换或减少的乙方项目人员人数,并要求乙方签章确认。甲方有权同时提出书面限期更改要求,如果乙方在甲方提出限期更改要求后未按甲方要求执行,则甲方有权对后续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继续进行书面记录。
- 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如确有必要须进行更换,须提前30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合格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否则,乙方应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为了保证本项目能按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实施进度执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实施进度,将应用系统及标明该系统内容的明细单一式两份,乙方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以及合同中要求的相关源程序和技术文档和安装介质进行妥善包装和明确的标记,送达项目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并由甲方或甲方代表当场清点并签发收据正本两份。
- 乙方应按照工程实施进度负责应用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将安装调试计划和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负责监督与配合,并尽可能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如果是因为乙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甲方,使甲方不能及时配合,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 在应用系统开始安装调试 10 日前,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书面向甲方详细说明安装调试要求和当次安装调试工作计划,并检测用户系统的软硬件安装环境,确保本合同项下应用系统能够在指定的环境中正常运行。甲方应按照附件 1 载明的计划派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此项过程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签署安装调试备忘录,记录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甲方限定乙方改正并解决问题的期限。
- 乙方应按照附件 1 中规定的条件和计划,保证事先安排的技术人员在工程实施各阶段中及时到位并保持稳定。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更换。否则,乙方应按照第十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检验、测试及验收
- 在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系统能符合附件 1 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附件 1 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附件 1 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基线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 如果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功能验收,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 应用系统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附件 1 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 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合同附件 1 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基线版本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的违约责任。
- 上线运行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
- 在本地化定制功能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功能符合甲方的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附件 1 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附件 1 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 本地化定制功能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附件 1 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 本地化定制功能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合同附件 1 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本地化定制功能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的违约责任。
-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验收工作无法按序时进度推进,且除此之外的其他条件均已具备,应用系统视为通过对应环节的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支付误期赔偿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 验收合格证书签发后,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合同未尽责任和义务。
- 验收前的关于系统的一切风险及系统的相关保险事宜均由乙方承担。
- 付款
- 付款方式
付款主体(勾选二选一):
√ 甲方付款:乙方按要求开票给甲方
£ 甲方下级分公司付款:乙方按要求开票给甲方下级分公司
开票方式(勾选二选一):
£ 乙方在第一次付款前一次性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 乙方按本条下述付款进度要求的次数和比例分别开发票
发票类型(勾选二选一):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款以下部分所称“甲方”含甲方下级分公司。
-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费用
(1)第 1 次付款: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 30% :
(2)第 2 次付款: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且稳定运行3个月,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剩余部分。
2. 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费用
(1)第 1 次付款: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通过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 30% :
(2)第 2 次付款: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通过且稳定运行3个月,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至 65% :
(3)第 3 次付款:合同结束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
3. 征信识别服务费用:
征信识别费用按季度结算,以系统取数为准,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征信识别服务费用。
4. 在第一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交依据本合同约定已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证明。
- 所有与甲方有关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以上乙方“开户行”必须与其在人行系统中名称完全一致,以确保能正常付款成功。
-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开普票可只需填写购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购方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0000336922017D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账 号:1202026109900077525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如发票开给甲方下级分公司,开票信息另行提供。
-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乙方有赔偿损失或交付违约金的责任,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乙方应另行给予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无异议。
- 第三方软件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下列与乙方应用系统有关的第三方软件和资料:
(一)按照合同要求免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
(二)乙方提供的平台中包含的所有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自主版权软件,包括免费软件,都应是消除所有已知缺陷和漏洞的最新版本。乙方不得在所提供的产品中设置可能危害甲方或第三方利益的木马、后门或“陷阱”等。
- 服务
乙方应提供下列所有服务:
- 实施本合同范围内应用系统的开发、联调测试、数据对接、部署上线和试运行;
- 提供应用系统与外部系统连接所需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 提供应用系统安装和维修、维护和二次开发所需的工具;
- 提供对甲方人员在应用系统开发、安装、调试、测试、运行、维护和 / 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 提供对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升级,详见附件 1 ;
- 提供应用系统在设计开发到保证期结束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报告;
-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
- 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
- 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完成乙方所承诺的其他服务。
- 保证
- 权利保证
- 乙方为本项目开发的应用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用于本项目中的自有产品甲方在该项目中享有无限期的无偿使用权。
-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乙方提供的应用系统或该系统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物权、债权、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的起诉。
- 如果发生第三方对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应用系统而受到的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甲方因此应依法先行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乙方也应当全额补偿甲方。
- 本款约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或终止而失效。
- 服务保证
- 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能力和资格,保证应用系统的先进性,符合CMMI质量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为最新正式版本。应用系统应含有设计和材料上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应用系统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同时保证消除因乙方行为的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应用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 “维保期”指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上线运行合格后对应用系统的 1 年服务期。
- 维保期中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持、远程支持、知识转移、甲方后续开发和运维的技术支持、故障处理、产品软件大小版本升级、软件补丁升级、系统设备扩容、系统软件升级、系统健康检查与维护等服务。
-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有效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乙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以最快捷公共交通工具赶到故障现场予以相应的技术支持。在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恢复时间不得高于4个小时。
- 乙方应在维保期内每季度提供一次现场巡检,巡检服务至少包括现场维护、咨询、升级等服务,每次巡检后提交产品运行评估报告。巡检工作量不计入现场支持服务工作量。在系统验收后的每次现场服务完成后,乙方服务人员均须向甲方提交《维护技术服务工作报告》。现场服务后,对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服务工程师须至少每周与甲方工程师联系,跟踪问题,分析协商处理方案,直至问题解决。
-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软件产品应视同本次开发的应用软件,给予相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 在保证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应用系统的版本维护、升级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培训及资料。
- 软件缺陷(BUG)管理及软件系统入网安全要求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
- 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完成乙方所承诺的其他服务保证。
- 保密
-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采购文件、管理规定、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5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于项目完成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甲方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 违约责任
- 履约延误责任及赔偿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合同履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 除不可抗力和上述情形外,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附件 1 中提出的工程实施进度完成相应的开发工作和各项服务,乙方构成履约延迟,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可从合同价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0.5%)计收,不足7日的应按7日计算,直至乙方提供服务为止。一旦误期赔偿费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按照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1)约定的方式退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质量责任或其它违约责任及赔偿
-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约定的货币将合同款项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用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和性能要求的新系统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系统的质保期。
-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10日内未作答复的,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索赔要求或按照甲方同意的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任何一种方法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赔偿事宜,甲方将从未付合同款项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并可向乙方继续追索不足部分,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用户系统硬件设施和操作系统出现重大故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 如果因为乙方项目参加人员更换或减少方面的原因,造成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实施进度和技术要求完成,乙方除需按本条第一款约定进行违约赔偿外,还需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交纳罚款:罚款金额 = 2万元×(书面记录的更换或减少项目参加人员总人次,参见第三条第(二)款)。该项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未尽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乙方向甲方支付了第十条约定的赔偿金而被免除。
- 严重违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 发生下列严重违约情形之一的,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合同义务的;
- 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和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系统的;
-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见合同第十二条)和欺诈行为的。“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报价(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使各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 乙方违约,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拒绝整改的;
- 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影响实现本合同目的的。
-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约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替代系统或服务。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 乙方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有权按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办法处理。
在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依照订立合同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未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 履约保证金
-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 10万元 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履行完毕,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 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勾选二选一):
√ 银行保函: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 银行电汇或转账: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 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 因乙方违约终止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 反商业贿赂
-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
- 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 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 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 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
- 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经双方友好协商还不能解决,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生效及其他
- 本合同应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周合同周期为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的12个月,合同到期前1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及征信识别服务可再续签1年。如乙方所提供产品及服务需按《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则本合同在相关产品及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生效。
- 本合同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服务部分。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书面通知、成交通知书及为履行本合同所签署的补充文件、备忘录等,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采购文件;
(3)成交通知书。
-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
- 乙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是 £否。若是,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1-1. 技术规范应答书
1-2.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
2. 合同报价表
3. 智能风控管理系统项目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4. 供应商承诺(若有)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1-1. 技术规范应答书
技术规范应答书
一、总则
(一)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服务实施和系统运行所需要的最低基本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视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乙方应保证本服务中的软件、硬件设备和培训、技术支持等内容在品种、数量上准确无误,如有错漏,应予以补足。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乙方应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出“智能风控”系统业务和技术解决建议,提交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若乙方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的建议,应逐条说明。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未提出的功能和性能需求,乙方应提出建议。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乙方提供的产品中,涉及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及时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整体进度。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四)甲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规范书的解释权。乙方对技术规范书的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运行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功能和性能指标、以及相关信息安全要求(详见第七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改进和优化,直至满足要求。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六)乙方提出的应用软件系统报价包含所采用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的软件产品,甲方不再出资另购这些产品。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七)乙方应在甲方办公场地驻场提供服务不少于3人。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八)乙方提供相关业务及技术培训:
1、省中心现场培训不少于3天,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板端、手机端等业务模块培训;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试点地市培训支撑不少于12天,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板端、手机端等业务模块培训。。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九)沟通机制。乙方与甲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每月召开一次运营分析会。每周会议通过线上方式开展,每月会议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每季度至少到甲方召开一次线下会议。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采购内容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采购内容包括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部署上线、联调测试、数据对接以及运营和维保服务,实现本规范书建设内容、附件1-1《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以及本地化定制功能需求书中所有要求的业务功能。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基线版本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合规检查、队伍管理、行为排查、平台首页、系统管理、轮岗强休管理、合规文化。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系统运营和维保相关的支撑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完成系统培训,完成测试、生产环境所需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资源搭建,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根据系统优化升级的节奏,做好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要求
(一)乙方所提供的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包括不仅限于开发工期、底层架构、数据模型、运维策略、安全防护、性能优化、实施方案等方面内容。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底层架构应至少包括设计思路、设计原则、技术路线、逻辑架构设计、物理架构设计等方面内容。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实施方法、实施步骤、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控制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等方面内容。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教材、操作手册、培训师资等内容。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四、技术要求
(一)根据以下内容提出“智能风控”系统技术解决方案。详细说明逻辑架构等设计。
1.应用架构。系统采用B/S方式来进行部署,包含以下几部分。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网络架构。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乙方建议的系统架构须经甲方评审,按照甲方规划整改后实施。评审结果需甲方签字确认。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乙方需结合甲方现状,提供软硬件部署、配置建议,提出详细的服务器配置、存储容量、网络配置、网络带宽需求,说明计算方法。系统应能满足:
1.响应时间:一般请求<3秒,复杂的请求<5秒;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系统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操作系统环境,CentOS、麒麟等主流操作系统;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Web应用服务支持主流中间件产品,如Nginx、Tomcat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4.数据库服务支持主流数据库产品,如Oracle、MySql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5.系统处理平均延时不超过2秒;单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3秒;复杂多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5秒;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6.管理用户并发数:不小于500;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7.基础数据维护类:响应时间<3秒;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8.业务管理类:响应时间<3秒;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9.大型活动性能:并发带宽峰值达到1000M/s,常规活动带宽不小于800M/s,活动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承诺临时做扩容调整,并在事前完成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相关系统稳定运行。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10.以上涉及的软件平台,要具备迁移至对应国产化平台的能力。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四)运行环境要求
1.软件运行环境要求支持红旗Linux服务器版、CENTOS服务器版操作系统。详细说明软件支持的主流操作系统类型、系统内核、链接库和编译环境要求。具体版本以甲方要求为准。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详细说明各种类型客户端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PC端、移动端、PAD等)硬件推荐配置和最低配置,含CPU、内存、硬盘等。移动端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苹果、三星、小米、华为、荣耀、OPPO和C等主流品牌手机和平板。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PC客户端应支持Windows(含32位和64位)等操作系统,详细说明客户端支持的操作系统类型和运行库等需求。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4.软件客户端应至少支持IE11及以上、FIREFOX、OPERA、CHROME等主流浏览器中的一种。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五)集成要求
1.实现不同数据格式之间的转换定义,能够对各种格式的消息进行处理,包括XML、非-XML和非-SOAP格式的消息。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支持HTT、WebService、JDBC、REST等多种接口方式,用于系统间互联。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智能风控系统应该具备优良的集成设计,包括统一的产品架构设计,统一的安装和配置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六)乙方应提供的系统运维机制建议和相关操作文档,包括不仅限于服务器端、客户端软件升级的方法、步骤,确保高质量的系统交付。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七)乙方应在系统中提供系统运行监控功能,并通过友好的人机界面供运维监控人员检查应用服务运行、业务办理、接口运行等方面是否正常,通过阈值设定提供主动式的应用软件故障预警、告警和故障场景快照等功能。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八)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
1.“智能风控”系统中某一部分功能出错不应导致其他功能出错。实现容错处理,能够对操作人员的误操作进行提示。并可以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提高智能风控系统的可靠性,从而提高业务运营的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实现数据的安全与完整,保障“智能风控”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在“智能风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应保证数据的完整、可恢复以及事务的完整性。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九)开放性和兼容性要求
“智能风控”系统应该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在底层技术上具备通用性,使用更多的行业标准,例如标准的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架构,开放的单点登录集成标准,开放的应用身份集成连接标准,开放的用户工作流引擎标准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五、系统信息安全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平台中包含的所有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自主版权软件,包括免费软件,都应是消除所有已知缺陷和漏洞的最新版本。乙方不得在所提供的产品中设置可能危害甲方或第三方利益的木马、后门或“陷阱”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系统开发安全要求
1.乙方开发环境应采用安全、成熟的平台,使用取得合法版权的开发软件(框架),使用开源软件时要确保从安全可靠的途径获得,原则上使用稳定版本。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乙方系统设计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避免已知安全漏洞存在。系统应杜绝使用弱口令、采用技术手段强制用户更新初始口令、限制用户错误口令登录次数等,根据需要限制同一工号同时登录系统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应采取技术手段检测并限制用户使用网络环境,避免生产网与互联网同时连接。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4.乙方系统数据库设计应尽力保护数据安全,敏感数据要采取加密、转换等必要的保护手段进行存储。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系统上线安全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由甲方技术部门进行安全评估,禁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系统上线。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乙方提供的互联网版本的软件系统必须部署安全防护设施,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集团互联网统一接入方式并在省中心集中部署。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乙方开发、测试环境中涉及网络区域互通的系统必须经甲方技术部门审核,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私自连接导通。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4.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禁止Windows系统部署在省信息中心机房内,乙方原则上也应避免在Windows相关平台上开发建设。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5.系统上线前应清理相关配置及数据,清理测试账号,尤其是与项目无关人员的账号,确保在线系统安全。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四)系统运行安全要求
1.自系统上线后,乙方原则上应保持系统运行环境与开发测试环境分离,保证在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乙方应及时更新系统、运行平台及数据库安全补丁,及时堵塞系统漏洞。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乙方加强系统运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如审计、入侵检测、态势感知等,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原则上避免外部人员远程维护,如确有需求的,应开设临时账号,控制操作权限,做好日志跟踪,并及时删除临时账号。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开展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智能风控”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至少为三级的要求,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其所提供的整个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索赔或被处罚,相关损失由应答人承担。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5.详细说明保障“智能风控”系统安全运行的实施方案,以及重大的安全事件的应急方案。在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应自动告警,描述实现机制、通知方式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6.安全评估
乙方系统功能上线(含升级补丁)均应进行安全评估。
(1)代码漏洞扫描:系统发布前需对系统代码进行漏洞扫描,检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安全等保要求;对于系统关键信息(例如账号密码,涉及金融财务,业务机密等)采用加密字符串存入数据库,不得直接明文存放。存在风险的代码块,责令修改并复审,存在高危或中危以上漏洞的系统,修复前不允许上线。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2)系统部署与网络环境:
项目需接入生产网的,系统应部署在中心机房内,确保服务器的安全机制成熟,有可靠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措施。
项目需接入互联网的,原则上需通过甲方集团公司的统一出口,按照《邮政信息网省中心互联网信息系统统一接入管理办法》,甲方负责提供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省分公司出具的信息系统开办批准文件;乙方开发的系统在通过入网安全检测,消除全部安全隐患后向集团公司申请互联网出口,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方可上线。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3)用户权限管理:按照系统安全要求加强用户口令管理;遵循职责分离的原则,对不同用户授予所需的最小权限,以实现对应用和内容的访问控制;管理员账号应严格管控,不得随意使用;确保没有任何账号能够对系统的关键数据进行增删改查功能。通过配置用户权限或设置防火墙使其他网络与平台隔离,可识别各种不良攻击。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4)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查、漏洞扫描,实时自动识别来自各种介质(软盘,光盘,接收各种数据文件等)的病毒并查杀,及时进行漏洞修补。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六、系统测试、上线发布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产品及开发软件在上线前,应提前提交系统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应至少包括:各项测试功能列表、测试范围、测试环境、测试方法及工具、测试时间进度安排、测试不通过时的解决办法、测试目标、测试监督办法等。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每次上线前必须经过性能测试。并应在数据库记录和测试案例内容充分的情况下进行。通过测试,检验系统并发处理能力、业务处理响应时间、批量处理能力、备份恢复速度等各项性能指标。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七、项目实施
(一)乙方应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部署、上线试运行、上线运行、系统验收、售后服务、运营服务等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人员组织、设备使用、进度安排、过程管控、质量保证、风险控制、知识转移等,并明确各阶段产出物。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甲方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各阶段工作,乙方应负责向甲方实现全面的技术转移,保证“智能风控”系统后续工作的如期顺利进行。乙方需要明确面向项目组各类人员知识转移的方式、方法、内容、形式和结果。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现场顾问、技术专家、推广单位关键用户和系统用户。
乙方负责对各阶段产生的各类阶段成果、交付物进行检查、审核,及时识别出现的偏差或问题,进行修订完善。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交相应软件介质和许可权利证明等。乙方应提供详细的系统上线和试运行方案,完成平台系统上线工作。应搜集并根据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或反馈,进一步修改系统。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八、项目管理
(一)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项目管理制度,遵循甲方关于计划、质量、配置、测试、问题、风险等管控要求。乙方须服从甲方对项目推进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考核,乙方需列示管理和考核建议。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在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系统能符合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基线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3.如果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功能验收,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应用系统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四)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基线版本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上线运行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
(七)在本地化定制功能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功能符合甲方的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八)本地化定制功能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九)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本地化定制功能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十一)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验收工作无法按序时进度推进,且除此之外的其他条件均已具备,应用系统视为通过对应环节的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则乙方应按约定支付误期赔偿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十二)验收合格证书签发后,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合同未尽责任和义务。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十三)验收前的关于系统的一切风险及系统的相关保险事宜均由乙方承担。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九、安全保密
(一)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甲方生产及经营的机密,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或部分文本。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制度、文档、数据等,包含甲方的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乙方应明确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签订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不得将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文档、数据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并提出预防泄密的相关措施及应对泄密的应急方案。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应用软件应对进入系统的数据进行合法性验证,防止非法数据进入系统。对应用软件试图进行的非法操作应能记入日志。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十、知识产权
(一)甲方拥有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版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第三方和自主版权产品的使用权、修改权。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乙方全面承担由乙方产品中涉及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十一、技术文档
(一)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准确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源代码文档中对主要的函数调用要求作出说明和详细注释。源代码应与详细设计保持一致,并对变更做准确跟踪。乙方应在初步验收时向甲方提交上线版本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存储介质、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存储介质。乙方提交版本与在线运行版本的一致性应经过现场编译确认,并由甲方接收人签收。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上线和每次升级后,所提供的安装介质应与上线运行的版本保持一致,并得到甲方现场安装确认。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十二、技术服务
(一)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上线运行合格后,进入维保期,维保期中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持、远程支持、知识转移、甲方后续开发和运维的技术支持、故障处理、产品软件大小版本升级、软件补丁升级、系统设备扩容、系统软件升级、系统健康检查与维护等服务。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有效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乙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以最快捷公共交通工具赶到故障现场予以相应的技术支持。在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恢复时间不得高于4个小时。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三)乙方应在维保期内每季度提供一次现场巡检,巡检服务至少包括现场维护、咨询、升级等服务,每次巡检后提交产品运行评估报告。巡检工作量不计入现场支持服务工作量。在系统验收后的每次现场服务完成后,乙方服务人员均须向甲方提交《维护技术服务工作报告》。现场服务后,对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服务工程师须至少每周与甲方工程师联系,跟踪问题,分析协商处理方案,直至问题解决。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四)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软件产品应视同本次开发的应用软件,给予相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满足,说明(正偏离):
□不满足,说明(负偏离或其他):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应答内容加盖骑缝章)
附件1-2.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
附件2. 合同报价表
附件3. 智能风控管理系统项目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号码 |
岗位 |
职责分工 |
甲方项目经理 |
项目整体管理 |
|||
乙方项目总监 |
项目实施总体协调 |
|||
乙方项目经理 |
项目具体管理 |
|||
…… |
附件4. 供应商承诺(若有)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第一节、报价文件格式
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第一节、报价文件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1份(U盘)。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开标一览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标书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ZJPOST-HW-23022-1的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开发周期 |
投标报价(元) (不含税) |
税率 (%) |
投标报价(元) (含税) |
备注 |
1-1 |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 (基线版本)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 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 |
||||
1-2 |
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 |
/ |
|||||
1-3 |
征信识别服务 |
2万份 |
注: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2、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系统设计开发费、系统维保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上线培训及日常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征信识别服务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数量以实际识别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小计(元)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 |
||||||||
合计不含税总价金额大写: 。 合计不含税总价金额小写: 。 合计含税总价金额大写: 。 合计含税总价金额小写: 。 |
备注:
1、投标报价明细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实际投标单价计算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计计算错误,以实际投标报价单价计算为准。
2、投标报价明细表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商务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次投标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次投标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三、声明书
(招标人):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保证投标人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 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3、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人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
电 话 |
||||
地 址 |
传 真 |
||||
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 |
品 牌 |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单 位 概 况 |
职 工 总 数 |
员工: 人 |
技术工人: 人 |
||
高级技师: 人 |
工程师: 人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
|||
固定资金 |
万元 |
注册实缴资本 |
|||
单 位 简 历 |
(包括企业变更情况、类似行业案例等) |
||||
优 势 及 特 长 |
(包括获奖情况等) |
注:1、后附企业工商年报、审计报告或其他能够体现实缴资本的证明文件、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面,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当年12月份的财务报表、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如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如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如有)、CMMI认证(如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ITSS)(如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以往类似项目(风险防范类信息技术项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五、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内容概述 |
合同金额 |
服务期限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如为合同中包含软件开发部分内容的,则须提供软件开发内容对应的结算单据或其他能证明软件开发部分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如有多个同类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资 格 证 明 材 料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证明材料:提供税务登记证或政府税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等。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参考格式附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证明材料:不存在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证明材料:不存在与邮政投资关系的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证明材料: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证明材料:不转包、分包的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9、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风险防范类信息技术项目的建设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
注:以上如有重复证明资料无需重复提供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中,均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存在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函
(招标人):
我方承诺我单位不存在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承诺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投资参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关系)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存在与邮政投资关系的承诺函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转包、分包的承诺函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承诺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且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序号 |
条目号 |
内容 |
承诺 |
偏离说明 |
填表说明:1、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
2、如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负偏离(即:不符合),需逐项填写《商务偏离表》。
3、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
4、若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
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招标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技术方案
- 项目人员规模情况
- 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驻点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运维方案、服务承诺、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 以往行业案例及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技术偏离表
-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
一、项目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说明:
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方案计划,该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
1、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1)项目开发工期;
(2)底层架构情况(设计思路、设计原则、技术路线、逻辑架构设计、物理架构设计);
(3)数据模型内容;
(4)运维策略方案;
(5)安全防护方案;
(6)性能优化方案;
(7)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实施步骤、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控制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
2、相关技术方案及项目运用规则;
3、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文件。
二、项目人员规模情况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学 历 |
专业 |
职称 |
从业年限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此表可扩展使用)
注:
上表列出的人员,附其人员身份、资质、职称、从业年限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软考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或PMP证书(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等)及所有人员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所附材料以评标办法中提及的相关内容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驻点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格式自拟)(参照评标办法内容编制)
四、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运维方案、服务承诺、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格式自拟)
五、以往行业案例及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格式自拟)(参照评标办法内容编制)
六、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序号 |
条目号 |
内容 |
承诺 |
偏离说明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要求等,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承诺”栏中逐一应答,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为“正偏离”需在“偏离说明”中详细说明,若为“负偏离”或未逐一应答的,作废标处理。
2、具体应答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中“三、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为规范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50%)、商务(20%)、技术(30%)。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审专家4名,招标人代表1名。其中:4名专家为信息技术类的专家从省分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1名由省金融业务部指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不再进行商务技术和报价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3.投标文件的报价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详细评审。
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名称、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报价的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存在计算错误的,以不含税价格修改含税价;但不含税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含税总价为准,并修改不含税价;
(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或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4. 商务、技术分(50分)
商务、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分值要求范围内打分,如某项打分超出该项打分范围,则该份打分表无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为全体有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4.1商务分2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0分) |
实缴资本 |
0~1分 |
企业实缴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工商年报、审计报告或其他能够体现实缴资本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经营情况 |
0~2分 |
2021、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5000万元的,得1分;连续两年均达到10000万元的,得1.5分;连续两年均达到15000万元的,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面,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当年12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3 |
业绩 |
0~8分 |
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融软件开发类似项目的业绩。 1、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含)的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2、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含)且低于180万(不含)的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如为合同中包含软件开发部分内容的,则须提供软件开发内容对应的结算单据或其他能证明软件开发部分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 |
公司资质 |
0~7分 |
1、投标人同时具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CMMI3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CMMI4级认证证书的,得1.5分;CMMI5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ITSS)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5 |
产品资质 |
0~2分 |
投标人以往类似项目(风险防范类信息技术项目)产品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4.2技术分30分 |
||||
1 |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30分) |
技术方案 |
0~8分 |
1、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根据开发工期、底层架构(设计思路、设计原则、技术路线、逻辑架构设计、物理架构设计)、数据模型、运维策略、安全防护、性能优化以及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实施步骤、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控制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等综合评价,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最高6分。 2、投标人熟悉外部风险数据、银行业业务数据,结合本项目提供相关技术方案说明,明确运用规则等综合评价,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最高2分。 |
2 |
培训方案 |
0~2分 |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本次项目相关业务及技术培训,并承担相应费用。根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教材、操作手册、培训师资等综合评价,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最高2分。 |
|
3 |
应急预案 |
0~2分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最高2分。 |
|
4 |
效果演示 |
0~8分 |
现场展示预交付成果,通过PPT、图片、原型等概念演示(演示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最高8分。 (*备注:不进行演示者作废标处理) |
|
5 |
技术支持 |
0~5分 |
项目服务团队具有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认证,其中: 1、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软考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或PMP证书(项目管理资格证书),且具备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5分。 2、专职服务团队配备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5人及以上,且从业均3年及以上的,得1.5分。 3、拟派专职服务团队的成员有系统架构师的,加1分;有软件工程师的,加0.5分;有测试工程师的,加0.5分。 (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技术团队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所有人员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以及资质、职称、从业年限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
6 |
驻点服务 |
0~2分 |
根据投标人本地化服务能力、团队配备技术人员及运营人员数量等综合评分,配备人员数量少于3人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备注:驻点人员须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否则不得分) |
|
7 |
行业案例 |
0~2分 |
1、投标人具备获取外部风险数据的能力,能够用于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的,具备完整行业案例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人具备运用AI分析、机器学习领域技术的能力,能够用于风险分析模型建设、智能化预警的,具备完整行业案例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案例说明、案例合同、结算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无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
|
8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0~1分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根据文件格式规范性、应答内容完整性等综合评价,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
5.报价部分(5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公示统一评分。
5.1序号1-1价格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1基准/P1*50%×50;P1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8);P1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5.2序号1-2价格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2基准/P2*40%×50;P2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8);P2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5.3序号1-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经评审后全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
价格分最终得分为序号1-1得分、1-2得分、1-3得分之和,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
6、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推荐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得分和价格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记名投票(不得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
不得推荐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审查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7、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须如实进行回答。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单位有权向投标人质询,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招标单位、评委会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4)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8、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采购领导小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
(6)其他建议。
四.定标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经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决策确定1个中标人。拟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五.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4)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