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关于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现对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庆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项目;
(二)招标人: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三)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四)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本次项目公开询价最高限价不超过2.6万元;
(五)项目内容:展厅多媒体系统维保,详见附件;
(六)时间要求:维保合同时间一年,经年度考核达90分以上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须有法人资格证或者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专业展馆安装、维修、保养从业经验;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展馆施工和维保业绩。投标前建议现场踏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定原则
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加报名此项目的第三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报价进行审核,采取最低价成交。当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四、报名、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
本次询价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询价、现场定价方式,如报名确实不能到场,可以先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正式询价时一并带至现场。
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1)报价函;(2)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3)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函;(4)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主要维修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8日8:30-15:30,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财务科(市北部新城凤鸣路西);
3.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00,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会议室;
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良瑕,0556-5268162,1176662728@qq.com。
附件:安庆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内容与技术要求
安庆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维保内容及范围
二、具体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展馆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告知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原维修计划,对甲方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6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一次,参观保障一次。(年到现场维护及保障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维保时间。)同时乙方加强远程技术指导帮助甲方工作人员及时解决多媒体运行中的问题。
2.乙方维修人员,应具有多媒体工程师三年以上项目安装调试经验。
3.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4.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因派人员工作人员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6.乙方根据甲方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人上门维修。在接通知后,应急、事故,乙方必须8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维修,乙方可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需要购买维修配件,则到场时间不含备货时间)
7.若乙方接到通知,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外聘维修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从维护费中扣出。
8.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9.乙方免费对甲方提出的各种硬软件技术咨询。
10.在出现硬件损坏换新时,乙方维修只收取多媒体配件费,并且保证采购配件费用是市场价,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11.在出现硬件损坏换新时,乙方采购的配件,须给甲方提供发票:通用设备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定制设备不高于双方商定的价格;也可以由甲方自行采购相关配件、设备。
1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13.乙方为甲方更换的多媒体设备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正常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若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如雷击,地震等),乙方维修只收取多媒体设备费,并且保证采购设备费用是不高于市场价,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14.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处理。
15.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6.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7.甲方有权在重要活动时,安排乙方技术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但须提前 5个 工作日通知乙方。
18.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过程中自身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因维修活动导致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9.每年维保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万陆仟元,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工具费、人工费、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食宿费、加班费、车费、及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20.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无条件终止维保服务,维保费用按实际服务期结算。
年度验收考核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庆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项目;
(二)招标人: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三)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四)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本次项目公开询价最高限价不超过2.6万元;
(五)项目内容:展厅多媒体系统维保,详见附件;
(六)时间要求:维保合同时间一年,经年度考核达90分以上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须有法人资格证或者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专业展馆安装、维修、保养从业经验;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展馆施工和维保业绩。投标前建议现场踏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定原则
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加报名此项目的第三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报价进行审核,采取最低价成交。当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四、报名、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
本次询价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询价、现场定价方式,如报名确实不能到场,可以先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正式询价时一并带至现场。
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1)报价函;(2)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3)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函;(4)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主要维修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8日8:30-15:30,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财务科(市北部新城凤鸣路西);
3.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00,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会议室;
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良瑕,0556-5268162,1176662728@qq.com。
附件:安庆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内容与技术要求
安庆烈士纪念馆多媒体系统维保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维保内容及范围
序号 | 类型范围 | 设备描述 | 维护内容 | 单位 | 周期 |
1 | 展览馆内正常开展的展览陈列多媒体电子设备系统 | 1.多媒体投影机 2.多通道融合器 3.多媒体触摸屏 4.液晶拼接屏 5.幻影成像系统 6.多媒体交互系统 7.其他设备 | 1.多媒体投影机的日常维护(散热检查、画面校正、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 2.控制主机及服务器(控制主机硬件设备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系统软件维护); 3.多通道融合器(硬件设备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系统软件维护); 4.多媒体触摸屏(硬件设备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系统软件维护); 5.液晶拼接屏(硬件设备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系统软件维护); 6.幻影成像系统(硬件设备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系统软件维护); 7.多媒体交互系统(硬件设备故障检测定损和维护服务、系统软件维护)。 | 年 | 1 |
二、具体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展馆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告知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原维修计划,对甲方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6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一次,参观保障一次。(年到现场维护及保障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维保时间。)同时乙方加强远程技术指导帮助甲方工作人员及时解决多媒体运行中的问题。
2.乙方维修人员,应具有多媒体工程师三年以上项目安装调试经验。
3.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4.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因派人员工作人员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6.乙方根据甲方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人上门维修。在接通知后,应急、事故,乙方必须8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维修,乙方可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需要购买维修配件,则到场时间不含备货时间)
7.若乙方接到通知,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外聘维修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从维护费中扣出。
8.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9.乙方免费对甲方提出的各种硬软件技术咨询。
10.在出现硬件损坏换新时,乙方维修只收取多媒体配件费,并且保证采购配件费用是市场价,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11.在出现硬件损坏换新时,乙方采购的配件,须给甲方提供发票:通用设备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定制设备不高于双方商定的价格;也可以由甲方自行采购相关配件、设备。
1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13.乙方为甲方更换的多媒体设备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正常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若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如雷击,地震等),乙方维修只收取多媒体设备费,并且保证采购设备费用是不高于市场价,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14.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处理。
15.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6.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7.甲方有权在重要活动时,安排乙方技术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但须提前 5个 工作日通知乙方。
18.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过程中自身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因维修活动导致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9.每年维保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万陆仟元,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工具费、人工费、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食宿费、加班费、车费、及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20.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无条件终止维保服务,维保费用按实际服务期结算。
年度验收考核表
| 考评日期: |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得分 | 备 注 |
1 | 设备运行良好,全年完好率达98%以上; | 30分 | | |
2 | 服务及时、有效 | 20分 | | |
3 | 技术过硬,服务热情,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 30分 | | |
4 | 更换配件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 | 20分 | | |
考核单位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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