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23年智慧机房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202300115-13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杭州本地网机房智能监控设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32路硬盘录像机 |
台 |
80 |
2 |
16路硬盘录像机 |
台 |
80 |
3 |
8路硬盘录像机 |
台 |
80 |
4 |
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 |
台 |
1726 |
5 |
红外阵列半球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 |
台 |
1710 |
6 |
8路POE交换机 |
台 |
80 |
7 |
16路POE交换机 |
台 |
80 |
8 |
24路POE交换机 |
台 |
80 |
注:(1)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73安防监控设备。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75万元(不含税)。
1.3续签计划:【无】。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
1.5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交货时间:【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预算金额*中选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主要参选产品(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POE交换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参选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选。
2.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参选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质保期:24个月。
(2)★承诺所提供设备不存在已知的网络安全漏洞;对于甲方发现的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承诺在1天内完成整改处置。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不收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3时30分 。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请参选人在唱价后30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对唱价会议内容进行确认:参选人确认唱价内容后,在【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同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平台唱标界面显示的第一个参选人的代表作为监督人(如果第一个参选人代表未参加唱价会议,依次顺延),监督人公司在唱价记录表中的监督人处加盖电子章。唱价后30分钟内,参选人未在唱价记录表上签章的,视为同意唱价结果并对唱价过程无异议。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3时30分之前 。
6.2样品递交的地点:样品采用快递方式的,请参选人务必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另如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到达的,由参选人自行派人送至杭州市富春路288号杭州电信C楼辅楼303会议室,请参选单位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预留安保检查时间,提前到达。)
6.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参选样品:16路硬盘录像机一台、半球型网络摄像机一台、筒型网络摄像机一台。
6.4样品退还:中选单位样品不退回,未中选单位等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代理通知退回,具体退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288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305718217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00
项目负责人:姚质彬
联 系 人:余杭、姚质彬
电 话:18571693283 15068166995
电子邮件:18571693283@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