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收费站入口称重优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收费站入口称重优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收费站入口称重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近年来疆内公路路网建设不断加快,公路运输日益繁荣,随着交通 流量逐年迅猛增长,由此带来的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本 次对集团所辖路段中的泉子街、高桥、紫泥泉、塔库提4个匝道收费站6个入口 车道新增动态称重系统,对乌拉泊西主线收费站新增主线车道动态称重(3+1车 道)系统,同时新增配套交安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CZYH-1标段; (002)CZYH-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CZYH-
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 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被授予2个标段,且被授予标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若投标人在2个标段拟投 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重复(或相同),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
(002CZYH-
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 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被授予2个标段,且被授予标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若投标人在2个标段拟投 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重复(或相同),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 10时00分到2023年12月1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3日10:00起至2023年 12月12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 ocai.xjjtkj.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 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 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 为递交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 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联 系 人:艾力
电 话:181293312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 王德喜 陈正国
电 话: 1899927981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收费站入口称重优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收费站入口称重优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
《关于收费站入口称重优化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新交投〔2023〕4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计划工期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近年来疆内公路路网建设不断加快,公路运输日益繁荣,随着交通流量逐年
迅猛增长,由此带来的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本次对集团所 辖路段中的泉子街、高桥、紫泥泉、塔库提4个匝道收费站6个入口车道新增动态 称重系统,对乌拉泊西主线收费站新增主线车道动态称重(3+1车道)系统,同时 新增配套交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2个月,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CZYH-1标段、CZYH-
2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称重车道优化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集成、调 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站点分布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号 | 优化站点分布 |
1 | CZYH-1 | 泉子街、高桥、紫泥泉、塔库提匝道收费站 |
2 | CZYH-2 | 乌拉泊西主线收费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 分项),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
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被授予2个标段,且被授予标段拟 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若投标人在2个标段拟投入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重复(或相同),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3日10:00起至2023年12月12日 1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 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 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11时00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3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11:0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 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 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 =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 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号办
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投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s://zhaocai. 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 =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 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system,投标人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CA办理联系:0991-2819290)。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 web/home)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
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830000 邮编:100029
联系人:艾力
电话:18129331231
联系人:王德喜陈正国
电话:0991-5832152转8011 18999279810
行政监督:0991-5281015(交通运输厅)
纪检监察:0991-7675658(招标人)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CZYH-1 CZYH-2 | 同时具备: 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CZYH-1 CZYH-2 | 1.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100万元;2.近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注:1、近1年度指2022年;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CZYH-1 CZYH-2 | 近5年独立完成过2个签约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须包含称重设备或系 统)。 |
注:1、“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完成过”指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业绩计 算以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即交(竣)工时间应在近5年);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3项;
3、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括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其他项目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 |
CZYH-1 CZYH-2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 情形。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 |
师及以上职称; 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B类); 公路机电工程(须包含称重设备或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
称; (B类); 路机电工程(须包含称重设备或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项;
2、 高 速 公 路 机 电 工 程 包 括 新 建 项 目 或 改 扩 建 项 目 , 其 他 项 目 不 予 认 定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CZYH-1标段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404.01 | 称重设备(设置于收费车道) | ||||
*404.01-a | 窄条式称重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404.01-b | 数据采集器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6 | |
*404.01-c | 激光式车辆分离器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6 | |
*403.03 | 车型检测器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6 |
CZYH-2标段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404.03 | 窄条式称重设备(设置于道路主线)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4 | |
404.08 | 前向卡口摄像机 | ||||
*404.08-a | 卡口摄像机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4 | |
*404.09 | ETC天线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4 | |
404.10 | 背向卡口摄像机 | ||||
*404.10-a | 卡口摄像机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4 | |
*404.11 | 视频车型识别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4 | |
*404.12 | 路侧机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 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 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并将保函复印件附在电子投标文件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 分包项目情况表”(本条不适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
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 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 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 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 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5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要人员:5分 其他因素分值:25.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 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 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 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 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 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 计 | 20分 | 施工组织实施 方案,对工程的 理解及总体思 路 | 5分 | 投标人提出了施工组织实 施方案、工程理解及总体 思路的,得基本分3分; 投标人提出的施工组织实 施方案、工程理解及总体 思路合理的,得3~4分(不 含3分); 投标人提出的施工组织实 施方案、工程理解及总体 思路完整详细的,得4~5分(不含4分),本项满分5分。 |
重点、难点分析 | 5分 | 投标人提出了重点、难点 分析的,得基本分3分; 投标人提出的重点、难点 分析合理的,得3~4分(不 含3分); 投标人提出的重点、难点 分析完整详细、有针对性 的,得4~5分(不含4分),本 项满分5分。 | |||
工期、质量、安全 管理体系及保证 措施 | 5分 | 投标人提出了工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的,得基本分3分; 投标人提出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合理的,得3~4分(不含3分); 投标人提出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完整详细的,得4~5分(不 含4分),本项满分5分。 | |||
保通方案、交通 组织实施方案 | 5分 | 投标人提出了保通方案、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的,得 基本分3分; 投标人提出的保通方案、交通组织实施方案合理的 |
,得3~4分(不含3分); 投标人提出的保通方案、交通组织实施方案完整详 细、有针对性的,得4~5分(不含4分),本项满分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5分 | 项目经理和项 目总工任职资 格与业绩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5分。 | ||
2.2.4(3)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50,E1=1.0,E2=0.5。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2.2.4(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3分; (2)在(1)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1个签约合同额不小于20 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须包含称重设备或 系统)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 | ||||
信用评 价(0.5 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 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 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3号)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 近三个年度(即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在新疆交 通运输厅公布的作为“机电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 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 Y——信用评价得分; Y1——最新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3——第三年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在公布的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A级 为0.5分,A级为0.3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0.4分。 (1)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 |
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 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 以下等级对待。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区内及外省公路施 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等级按照企 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业注册地省区级 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若有 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 (2) 投标人信用评价优先使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 价结果。若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记 录,则按第(1)条的规定认定当年度等级; (3)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与专业领域对应,公路项目的信用 评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建设市场(包含养护工程)招投标管 理,养护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仅应用于自治区养护工 程招投标管理。 (4) 若新疆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企业注册地)公布的从业单位 信用评价结果时期不一致,造成年度不对应时,依照2022年度、2 021年度、2020年度的顺序,按0.5、0.3、0.2的权值进行加权平均 计算确定。 注:2020年信用评价结果以“机电工程”施工企业类别认定;2021、2022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以“机电”施工企业类别认定。 | |||
关键设 备(20 分) | 符合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得基本分(合格分),在此基础上根据设备的先 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稳定性进行打分。参与评分的关键设备及标准 见后附表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 .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2.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初步评 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标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 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被授予2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资格,且被授予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若投标人在 2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重复(或相同),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第一中 标候选人资格。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各标段第一中标候 选人。 (2)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当前标段的排名,优先推荐 各标段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综合 得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按照“1.评标方法”中的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综合得分最高时,且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 总工均不重复(或不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该投标人为2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 人;当同一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出现重复(或相同)时,评标委员会 将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标段限价较大标段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必须放弃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4)如某标段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放 弃本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依次顺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 |
附表:关键设备及评分标准
CZYH-1标段
关键设备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合格 | 良 | 优 |
1 | *404.01-a | 窄条式称重设备 | 6.0 | 8.0 | 10.0 |
2 | *404.01-b | 数据采集器 | 2.4 | 3.2 | 4.0 |
3 | *404.01-c | 激光式车辆分离器 | 2.4 | 3.2 | 4.0 |
4 | *403.03 | 车型检测器 | 1.2 | 1.6 | 2.0 |
关键设备评分小计 | 12.0 | 16.0 | 20.0 |
CZYH-2标段
关键设备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合格 | 良 | 优 |
1 | *404.03 | 窄条式称重设备(设置于道路主线) | 6.0 | 8.0 | 10.0 |
2 | *404.08-a *404.10-a | 卡口摄像机 | 2.4 | 3.2 | 4.0 |
3 | *404.09 | ETC天线 | 1.2 | 1.6 | 2.0 |
4 | *404.11 | 视频车型识别设备 | 1.2 | 1.6 | 2.0 |
5 | *404.12 | 路侧机柜 | 1.2 | 1.6 | 2.0 |
关键设备评分小计 | 12.0 | 16.0 | 20.0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 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 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 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 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 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 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
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 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
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
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 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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