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拜城县乔塔煤田火区灭火工程详细勘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35.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fy-gkzb-002
预算金额3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磊133099732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拜城县乔塔煤田火区灭火工程详细勘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拜城县乔塔煤田火区灭火工程详细勘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拜城县乔塔煤田火区灭火工程详细勘查项目
项目编号:XJFY-GKZB-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57000元
最高限价:3357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单位:批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具有煤田(煤矿)灭火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能力;近三年实施过煤田灭火相关的勘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勘查高级职称;
(2)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能体现岀查询相关结果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提供投标截止前 6个月社保局出具(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缴纳明细,含委托代理人,入职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时间计算。
(6)企业完税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拜城县中央公园东路中心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特定资格要求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拜城县胜利路17号(原妇幼保健院1号楼3楼)
联 系 方 式:18096925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联   系   人:石磊                        
电       话:1330997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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