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金额
32.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24101
预算金额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4648877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418-6266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公告正文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招标编号:PT241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7万元/年,招标人为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应满足每天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80- 90人的早餐、午餐就餐标准,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人员、食材 采购、日常管理等一切费用。(详见附件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 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获取方式:无需获取文件,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712)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712) 七、其他 本项目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所有有关事宜以附件内容为准。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为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64887712 电子邮件:70410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8-6266333 电子邮件: lnzz 00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十钞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尊敬的各位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现对“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面向市 场主体进行意向征集,欢迎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二、服务需求: 提供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应满足每天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8 0- 90人的早餐、午餐就餐标准,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岗位 人员、食材采购、日常管理等一切费用。(详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曰 四、意见反馈方式: 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在2024年12月17日16时 前将单位筒介、营业孰照、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等材料现场递 交至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712)。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64887712 代理机构: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8-6266333 电子邮箱:lnzz_000@163.com 附件1服务需求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为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 附件1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2、项目地点: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3、预算金额:32.7万元/年 4、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服务内容及要求: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清洁餐 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货物、环保优质的消耗品 等。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或对建筑物进行任何 施工或改造。供应商须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器材 丢失或人为损毁须照价赔偿。特别是要担负起生产安全的巡视、检查责任, y 发现各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督促、配合采购人完成对安全 隐患的排除。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负责加工设备、餐具用具的清洗 消毒工作。 3、供应商应保证用餐供应量,既满足就餐人员的数量,又保证不得浪费。 4、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管理。食品及调料的卫生质量:每餐将采 取食品留样制度,每餐各类食品成品在冰箱留样24小时待查。餐具使用后应及 时洗净、消毒,储存在专用餐具保治柜内备用。确保食品安全。废物处理要分 类,垃圾清运必须及时。 5、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 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和晚餐 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需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 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6、食堂各种器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到位、无食品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 7、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桌椅洁净无油污。 8、保持厨房、餐厅的卫生。厨房与加工场地做到无污物、污水;厨房、餐 厅的门窗每周抹洗一次;餐厅地面每次用餐后拖扫一次;餐桌每次用餐后用洗 洁精擦洗干净;厨房、餐厅、加工场地定期进行消毒。 (二)食堂供餐要求 1、供应商负责食堂菜品的采购及餐食制作。食堂采买,应是采购人认可的 品牌或渠道可追溯。 2、供应商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采购人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采购人确认 后方可实施。 3、就餐时间:早餐、午餐(具体就餐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4、配餐标准: (1)应满足每天早餐、午餐80-90人就餐标准; (2)早餐标准:四种小菜,二种热菜; (3)午餐标准:六种热菜,一汤,两种主食。主副食调剂多样化,营养均 衡。 5、主食菜品搭配合理,口感好,营养全面丰富,餐具及时消毒,保持清洁。 6、每餐新制作,严禁提供剩菜、剩饭或者新旧饭菜混合。一经发现,采购 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采购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三)岗位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厨师、面点师、水案等相应服务人员。 所有服务人员能够满足用餐服务需求,需持有健康证。所有工作人员劳务 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设定标准并承担且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 及工伤等事项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食材标准 食品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 食堂配送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 1、大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 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 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 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 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 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 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9 7、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8、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胡萝卜、洋葱等,其它配菜类根 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五)服务费说明 服务费包括人工费、采购费(含车费)、主副食费(含小料等)、加工制 作费、日常服务保障、税金、水、电、燃气、供暖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 及的一切费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名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兴)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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