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新建生产14英寸TFT-LCD显示屏、55英寸AMOLED显示屏、精密数控机床等项目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新建生产14英寸TFT-LCD显示屏、55英寸AMOLED显示屏、精密数控机床等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20】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旺元路北、旺湖路东 规模:新建厂房单体建筑面积约50100平方米,最高10层,工程造价约18000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8435002001 | 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新建生产14英寸TFT-LCD显示屏、55英寸AMOLED显示屏、精密数控机床等项目 | 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新建生产14英寸TFT-LCD显示屏、55英寸AMOLED显示屏、精密数控机床等项目 | 42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详见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7月10日9:00至2020年07月17日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0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按3.1要求(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按3.1要求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二)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业绩为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上五层及以上的厂房或工业用房项目,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时间以2015年7月至今。(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三) 其它:(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格式按照资审文件附件格式);(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公告4.资格预审方法修改为: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7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7家时,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条件重新发布公告。(4)本标段的设计单位苏州江南意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本项目执行相住建招【2019】6号文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8)本次招标拒绝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通知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10)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11)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单位:苏州东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瑞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何平 | 联 系 人: | 范祎、张占柏 | ||||||
电 话: | 0512-65996697 | 电 话: | 0512-68365197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8238723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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