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含造价)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118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贾娜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
[其他项目]
[沈阳市·康平县]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含造价)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1186 | 工程名称 | 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1186001001 | 标段名称 | 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含造价) | |||||||||||||||||||||
建设单位 |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7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 建设地点 | 康平县老城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贾娜 | 1.480000% | 30日历天 | 合格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 97.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天运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贾娜 | 赫金灵 | 王绍伟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1.480000% | 1.500000% | 1.450000% |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辽宁天运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 |||||||||||||||||||||
评审得分 | 97.1 | 83.93 | 83.3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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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总费率1.48%,其中设计投标费率:1.184%,造价咨询投标费率:0.296%;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费率1.50%,设计投标费率:1.2%,造价咨询投标费率:0.3%;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天运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总费率1.45%,设计投标费率:1.16%,造价咨询投标费率:0.29%。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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