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9-20
- 截止时间:2017-9-26
- 项目编号:dyly2017091804036660
- 项目金额:
- 招标单位: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 代理机构:
- 项目介绍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91804036660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项目1项30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涉及的“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国外引种检疫审批”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涉及的“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需要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国外引种检疫审批”需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该系统由农业部组织开发,是国家唯一的植物检疫申报审批管理平台,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金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金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南门南新园2号3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金永勤教授级高工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骆小龙教授级高工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刘东升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涉及的“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需要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国外引种检疫审批”需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该系统由农业部组织开发,是国家唯一的植物检疫申报审批管理平台,由北京金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开发和技术维护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一致性,专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上述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金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联系人:黄海龙
联系电话:86757765
传真:86757787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项目专家论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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