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8.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hy-20230024
预算金额138.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鹤宇0991-4630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30024 
    项目名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86000  
    最高限价(元):138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86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概算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包括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签证变更造价审核及确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投资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工程结算审查、工程竣工决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造价咨询工作任务,在工程决算(结算)审计工作中无因不良记录行为受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处罚或通报;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需在开标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若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后街22号
联系方式:13619951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991-4630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王文周、马红萍
电 话:0991-46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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