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90815
计 划 编 号:ZCB20190742
甲 方:大庆市第四医院
乙 方:大庆同创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0815大庆市大庆市第四医院交换机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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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交换机 | H3C S5130S-28P-EI 1.交换容量3.36Tbps;包转发率126Mpps;千兆以太网电接口24个,千兆以太网光接口(非复用)4个; 2.支持基于端口的VLAN,支持基于协议的VLAN,支持基于MAC的VLAN; 3.支持Ipv4和Ipv6三层路由功能,支持RIP/RIPng,OSPF; 4.支持Smartlink或Flexlink技术,双上行链路故障切换时间小于50ms; 5.支持基于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的ACL;支持单端口同时支持802.1x认证,MAC认证,和Web认证; 6.支持多台设备虚拟化为一台,实现单一IP管理,跨设备链路聚合 7.支持802.1p/DSCP优先级标记支持包过滤功能支持SP/WRR/SP+WRR队列调度支持基于端口的限速支持基于流的重定向支持时间段支持端口镜像 8.支持远程镜像支持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支持AAA认证支持Radius认证; 9.支持10KV防雷; |
台 | 26 | 4500.00 | 117000.00 | H3C | 2019年6月1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 |||
汇聚交换机 | H3C LS-5560-32C-HI 1.整机交换容量758Tbps;整机包转发率450Mpps; 2.设备固化千兆以太网电接口数24,1G/10G SFP+接口4; 3.扩展插槽2,最大可支持万兆端口≥8; 4.支持模块化双风扇,前/后通风,风道可调; 5.支持基于端口、协议、MAC、IP子网的VLAN(4094个),支持QinQ和灵活QinQ,支持Voice VLAN; 6.设备具备将多台独立的物理设备虚拟化为一台统一的逻辑设备的功能,支持单一IP管理,跨设备链路聚合,转发表项一致并实时同步。具备堆叠分裂检测机制。支持通过标准以太网端口实现虚拟化; 7.支持静态路由、RIP,OSPFv2,BGP,ISIS ,支持等价路由,路由策略,VRRP,策略路由,RIPng,OSPFv3,BGP4+ for IPV6,ISISv6;支持BFD for OSPF,BGP,IS-IS,Static Route; 8.支持IPv6手动隧道,6to4隧道,ISATAP隧道,GRE隧道;支持基于端口速率百分比的风暴抑制,支持基于PPS的风暴抑制,支持基于kbps的风暴抑制; 9.支持防火墙(硬件)模块或其他安全硬件模块扩展; 10.支持L2(Layer 2)~L4(Layer 4)包过滤功能,提供基于源MAC地址、目的MAC地址、源IP(IPv4/IPv6)地址、目的IP(IPv4/IPv6)地址、端口、协议、VLAN的流分类,支持时间段(Time Range)的包过滤,支持大容量双向ACL,支持对端口接收报文的速率和发送报文的速率进行限制; |
台 | 3 | 27000.00 | 81000.00 | H3C | 2019年6月1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 |||
网络运维管理系统 | H3C LIS-IMC7-IMPC-100(IMC 智能管理中心平台-100 License) 现有网管系统扩容或配置单独网管系统。要求与现有网管系统有良好兼容性,配置100节点管理授权扩容或单独配置一套网管软件。 独立网管系统要求: 1.配置网络管理单元授权≥500个(纳管全部网络设备); 2.分布式部署:要求资源拓扑、告警、性能等功能模块支持多服务器分布式虚拟化部署,可实现负载分担; 3.用户分权管理:可以为不同的管理员设置不同的用户名、密码,并限制管理员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实现用户分权管理; 4.支持自定义用户主页:管理员可以首页中通过拖拽,自定义需要在首页展示页面; 5.支持IP拓扑、二层拓扑、邻居拓扑、网络拓扑视图(支持网络区域的任意划分、命名、拖拽、折叠和展开)、业务拓扑、STP拓扑、MSTP拓扑等多种拓扑类型;二层拓扑支持多协议,包括Bridge、NDP、CDP、MSTP、STP、LLDP、DISMAN-PING等二层协议,支持聚合链路,支持第三方的设备;拓扑可融合链路状态、设备告警等多种信息; 6.支持数据中心拓扑,包括机房拓扑、机架拓扑等; 7.支持设备与流量分析统一管理:支持网络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管理与流量分析联动,如通过点击拓扑某链路可查看该链路的关键应用流量分布、关键用户流量使用等; 8.支持管理第三方设备:新设备注册,告警注册,新性能指标注册,新Syslog解析注册,Mib编译,第三方设备配置管理-CLI下发,配置管理-配置备份、软件升级(使用TCL/ Expect /Perl模板自定制),第三方设备管理系统集成。 |
套 | 1 | 30000.00 | 30000.00 | H3C | 2019年6月1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 |||
合计 | 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00元) |
二、技术资料
2、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5.1 成交方向大庆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于验收合格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5.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货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6.2 政府采购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重新评价,并延期通知国库支付货款。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5上述的货物质保期 3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并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八、验收
8.1 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8.2 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初步验收后,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中心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现场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8.3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8.4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8.5 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0459-6981694)书面反映。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其他
甲方:大庆市第四医院
地址:大庆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张铁辉
授权委托代理人:刘厚友
电话:13704660723
传真:
邮政编码:163311
签订地点:大庆市第四医院
签订日期:2019-06-13
乙方:大庆同创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开发区创业新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任仲刚
授权委托代理人:王锦凤
电话:0459-4617939
传真:0459-4617939
邮政编码:163316
开户银行:中行大庆开发区支行
账号:173955620788
签订日期:2019-06-10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