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雄安分公司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10-1-004-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鲁女士0312-87367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华能雄安分公司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004-01)
1. 招标条件
华能雄安分公司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公司”)发展,公司本部及其管理的项目公司已在雄安新区开发建设总部园区综合能源项目、雄县二医院综合能源项目、容北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并计划在雄安新区及其周边地区持续开发城市综合能源项目。为满足公司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开发进度需求,减少前期咨询类服务采购频次,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各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标准明确统一,对绿能公司本部及其管理的项目公司开发建设的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供热、供冷、供电、热水、供气等需求,以天然气、生物质、地源、空气源、水源、太阳能、风能、公共电网以及余热资源等其他鼓励发展型能源作为能源输入,通过采用直燃、联合循环、气化、热泵、光伏发电、光热技术、储能、ORC(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压缩机等能源转化和利用设备技术,并辅以末端装置,以力求实现能源最优化应用和匹配。依据项目需求,本框架协议下的综合能源项目可能是上述类型中的一项或多项智慧化多能耦合,多能互补形式。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6号。
2.3 采购内容:城市综合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初步技术方案(含盈亏平衡点估算),初步确定装机配比等边界条件并估算冷热电价格、税前内部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
(2)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并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时包含支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能源分析和论证专项报告,如地源热泵系统平衡分析报告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可研报告内审及第三方外审(第三方外审由招标人组织)。
(4)光伏系统接入初步方案,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核批复。
(5)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其它前期咨询服务。
2.4 服 务 期:前期咨询服务应满足甲方单个项目的时间要求,如因现场不确定等因素造成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同意。项目初步技术方案须在收到甲方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须在收到甲方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在收到甲方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光伏系统接入方案须在收到甲方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报告完善及修改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部评审意见出具时间为2个工作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含地热利用的综合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提供注册执业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至少2项含地热利用的综合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合同相关信息页。
(3)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招互连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0312-8736752
电子邮件:luximeng@xags.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人工客服(平台问题);
400-010-1086转8701(项目经理)限于法定工作日:8:30-17:00
电子邮件:long_c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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