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9 15: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陵县弋江镇合义村红塘村购置标准化功能性厂房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0HW9367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弋江镇合义村红塘村购置标准化功能性厂房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6015室
中标金额:1400000.00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标准化功能性厂房 品牌:/ 规格型号:购置标准化厂房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以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来提升红塘村和合义村集体经济,壮大两村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增加贫困户劳动就业,促进本村村民增收致富。 数量:1幢 单价:1400000.00元 |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世平、周红艳、高毛健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14640元
七、[endif]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if !supportLists]1、[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陵县071县道(南陵县人民法院弋江人民法庭旁边)
联系方式:15955315038
[if !supportLists]
2、[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15305530139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