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联兴村自然村内道路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金额
46.1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wgl-2024-014
预算金额46.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雨婷17355643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联兴村自然村内道路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1.磋商条件
安徽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联兴村自然村内道路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wgl-2024-014)进行招标。现邀请已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编号:hwgl-2024-014
2.2项目名称:联兴村自然村内道路微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迎江区长风乡联兴村
2.4工程概况:本位于安庆市长风乡境内,路线全长 0.845 公里,现状道路(K0+000~K0+845)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主要针对现状路面破损情况实施相应的修复工程。
2.5最高投标限价:肆拾陆万壹仟贰佰零贰元零角捌分(¥461202.08元)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评标办法:经符合性评审后最低价中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的法定时间为自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其他要求: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质保期24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质保期限内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于2024年6月27日发送至被邀请的供应商邮箱,请确定参加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4日17时30分前,将盖公章的确认回执函(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ongwenguanli@163.com或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工本费。供应商在缴纳工本费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此处可简写)。售价:500.00元/套。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
5.3 开标地点:安徽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发布于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aqggzy.anqi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18156912892
7.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雨婷
联系方式:17355643638
8. 其他说明
8.1 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向hongwenguanli@163.com邮箱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
8.3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制作有盖章(签字)的电子文件(采用PDF等不可编辑的格式),并对电子文档加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电子档发送至hongwenguanli@163.com邮箱(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文件将不予开启),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加密文件的密码发至hongwenguanli@163.com。
8.4 本项目第一成交人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壹正贰副,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8.5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有)。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
确认回执函
安徽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确定参加联兴村自然村内道路微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          
 
XXX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 确认回执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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