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习镇人民政府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濮开招标采购-2023-18
预算金额398万元
招标公司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习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蔡中华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帅方18639333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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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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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开招标采购-2023-18 | |||||||||||
2、项目名称: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9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9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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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A标包:LW550*2200-N 卧螺离心机5套,LW500*2200-N 卧螺离心机高速1套;B标包:卧螺离心机:购置淀粉生产设备,包括三锥角螺旋推料卧螺离心机 2 套; C标包:粮食储存仓:建设粮食储存仓12座(碳钢材质,容积105立方米,含防腐处理等配套),小麦缓存仓4座(碳钢材质,容积160立方米,含防腐处理等配套);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已落实; 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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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符合性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人不再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1: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习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习镇政和路6号 | |||||||||||
联系人:蔡中华 | |||||||||||
联系方式:131458345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濮阳市濮上路荣域广场B座 | |||||||||||
联系人:徐帅方 | |||||||||||
联系方式:186393337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徐帅方 | |||||||||||
联系方式:18639333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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