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地震局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1128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地震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1128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项目金额为986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15 —— 2023-05-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约定。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黄兴北路支行(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430501755036099998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规划内容包括专项规划编制及数据库建设两个部分: a.专项规划编制 根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编制《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城市工程地质及用地抗震性能评价 对城市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活动断裂、地震活动规律等进行研究分析,对城市整体工程地质和用地抗震适宜性进行评价,按等级划定地震灾害风险区。 (2)确定城市抗震防灾设防标准和总体要求 衔接城市总规,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对城市的整体抗震防灾提出总体要求,包括规划目标、防御目标等,确定城市设防标准,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 (3)提出城市抗震防灾发展策略 针对城市抗震特点和发展要求,分析地震灾害防治形势,提出城市总体抗震防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应的防治发展策略。 (4)城区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对现有建筑物、建筑群抗震防灾能力进行总体分析评估,提出高密度、高危险性城区建筑的拆迁、加固和改造的对策;同时对一般区域的既有建筑、新建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防灾要求。 (5)城市重要生命线系统抗震防灾规划 对城市的供水、供电、通信、供气以及城市的重要桥梁设施等生命线设施提出抗震防灾要求。 (6)城市抗震救灾设施规划 对城市的医疗救治系统、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救灾物质供应储备系统、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抗震救灾设施提出规划要求。 (7)次生灾害防御系统规划 对地震时可能发生的火灾、水灾、爆炸、毒气排漏、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抗震防御措施要求。 (8)城市避震疏散规划 ①避震疏散场所规划。对城市的避震疏散场所,包括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学校的体育场、重要的公共体育场等进行分析,对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布局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固定避震疏散场所、防灾据点、中心避震疏散场所等,并提出相应的抗震疏散要求。 ②避震疏散通道规划。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对救灾通道、疏散道路等进行规划。 (9)近期建设与保障措施建议 对城市抗震防灾的近期建设提出建议,并提出城市的抗震防灾规划保障措施建议。 b.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在《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数据须通过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比对审核。主要包括:按照现状调研收集的资料形成现状数据库,同时结合专项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数据库,实现专项规划数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互联互通,也为长沙市地震局智慧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数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专项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协同,正式成果必须符合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可,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文本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a.专项规划成果: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包括城市地震灾害评估分析图、城市抗震防灾分区规划图、城市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图、城市生命线系统抗震防灾规划图、城市建筑抗震防灾规划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数据统计汇报表、评审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b.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现状空间矢量图层和专项规划空间矢量图层(空间数据可以导出shapefile文件格式),并建立各自的空间数据库(gdb文件格式和tab格式),对图层进行入库管理。其相对应的表格也采用数据库方式管理 (MDB 文件格式)。 (1)空间数据坐标要求.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国家标准分带,即“CGCS20003_Dcerce GK Zone 38”。各级行政边界统一使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使用的行政区划边界,各个行政区之间不重不漏。行政区代码为6位数字码,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行政区代码和名称保持一致。数据属性内容根据模板填写。 (2)数据规范性及合理性。 矢量图层要进行拓扑检查,图层内图斑不允许出现自相交、重叠、缝隙、多部件等拓扑错误要确保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数据不存在矛盾冲突,表格内、表格间的数据逻辑正确,要确保行政范围保持一致。 (3)文件命名及组织结构。 文件名按照“430100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士空间专项规划.gdb”、“430100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士空间专项规划mdb”样式命名。用pdf 文任格式存储成果提交清单,需列明各个矢量图层名称和表格名称,形成“430100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提交清单.pdf”文件。提交的成果以文件夹的形式组织,一级目录:430100长沙市地震灾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提交成果:二级目录:1矢量数据(放gdb文件),2表格(放mdb文件)。提交清单 pdf文件放在一级目录下。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若确有延迟拨款的客观原因,应与乙方做好沟通协商工作。 6.2 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开展项目工作。 6.3 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实施进行监督。若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服务工作,甲方有权推迟拨付相应款项,并督促乙方限期整改落实。 6.4 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规范乙方服务人员的行为,由乙方为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对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服务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产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项目成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经2次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对不达标部分,由甲方视情扣减10-30%价款付款。 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未在15日内改正或乙方违约行为发生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同时,乙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并对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成果或服务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给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消除影响,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的侵权赔偿、律师费、交通费等),乙方负责赔偿。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助、互信的态度认真履行本合同,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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