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高家院小区共计153套住宅房地产处置——3#楼3-1-5-1住宅用房
金额
46.9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sc1003119-2
预算金额46.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GR2024SC1003119-2
项目名称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高家院小区共计153套住宅房地产处置——3#楼3-1-5-1住宅用房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青川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469,33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5
挂牌日期2024-11-25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交易标的详见《资产明细表》。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分套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资产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本次交易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按揭方式支付价款。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与银行衔接按揭手续办理事宜,确认能够办理按揭手续后方可报名参与。否则,成交后,若因按揭手续影响到交易价款支付,意向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首付比例按按揭贷款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揭手续需由受让方自行与银行衔接办理。
五、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产权交易合同》,同时一次性结清全部价款(一次性付款客户)或首付款(按揭客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六、广元分所确认收到生效的《房屋产权交易合同》和转让方交易服务费,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作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七、转让方承诺在《房屋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受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八、小区设有物业,物业管理费为1.1元/㎡·月,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九、其他内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房屋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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