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省机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云南省机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机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128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30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能源局64885523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谢勇 |
办公电话: | 1738717102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沈灿 |
办公电话: | 63331741转7505 | 移动电话: | 15559903308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300489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机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06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22 09:00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11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2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标段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质保期内消缺以及相关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工作以及首年运维服务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总负责人(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业绩要求: | (1)独立投标人: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的至少1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1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书的扫描件,内容须包含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工程范围、合同金额,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1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的扫描件,内容须包含签字盖章、签订时间、设计范围、合同金额,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
其他: | 1. 通用资格条件 1.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须如实说明2020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2 企业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的至少1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1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书的扫描件,内容须包含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工程范围、合同金额,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1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的扫描件,内容须包含签字盖章、签订时间、设计范围、合同金额,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2.3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总负责人(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4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建筑电气、电气等电气电力相关工程专业),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相同。 2.6安全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7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22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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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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