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建河村果品冷链仓储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jc-2023-012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德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先生0917-36188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建河村果品冷链仓储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JC-2023-012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建河村果品冷链仓储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建钢结构冷库及分拣包装大棚):
合同包预算金额:1,964,9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4,677.3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仓储用房施工 1标新建钢结构冷库及分拣包装大棚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64,980.00 1,964,677.3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新建电商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78,798.3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办公用房施工 2标新建电商中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79,000.00 1,178,798.3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6,0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5,952.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3标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56,020.00 1,355,952.2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钢结构冷库及分拣包装大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新建电商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钢结构冷库及分拣包装大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4月至今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可查(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10)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4月至今)各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新建电商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4月至今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可查(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10)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4月至今)各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4月至今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可查(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10)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4月至今)各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20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20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及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各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报名成功回执单,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各投标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9层07号(采购代理公司)报名确认;
4、经确认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400-636-9888、029-88661267、029-88661266
7、本项目资金形式为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街道
联系方式:13309179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德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9层07号
联系方式:0917-3618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917-3618894
陕西信德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凤阁岭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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