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市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梁溪大队及华清路站室外绿植养护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xfbx2023045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李风涛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小青139524758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梁溪大队及华清路站室外绿植养护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梁溪大队及华清路站室外绿植养护服务
项目编号:YTXFBX2023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青
项目联系电话:139524758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市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华清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风涛158527703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青13952475827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梁溪大队及华清路站室外绿植养护服务,室外绿化养护面积约8500平方米,养护内容包括进行定期除杂草、修剪苗木、草坪、病虫防治(喷洒农药)、过冬涂白、灌溉、施肥、场地清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养护期: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质量未达到比选人及考核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养护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比选人考核合格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0000元;
5、本项目最高限价:84150元;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比选申请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比选申请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比选申请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4.比选文件售价: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以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开标室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
比选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梁溪大队及华清路站室外绿植养护服务
项目编号:YTXFBX2023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青
项目联系电话:139524758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市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华清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风涛158527703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青13952475827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梁溪大队及华清路站室外绿植养护服务,室外绿化养护面积约8500平方米,养护内容包括进行定期除杂草、修剪苗木、草坪、病虫防治(喷洒农药)、过冬涂白、灌溉、施肥、场地清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养护期: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质量未达到比选人及考核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养护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比选人考核合格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0000元;
5、本项目最高限价:84150元;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比选申请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比选申请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比选申请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4.比选文件售价: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以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开标室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
比选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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