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建设工程 JSZC-320300-SRZT-C2024-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SRZT-C2024-0027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480000万元(采购包1:117.350000万元;采购包2:10.1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7.48万元(采购包1:117.35万元;采购包2:10.13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建设工程,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建设工程,采购包2为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10KV线路迁建。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建设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采购包2: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10KV线路迁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采购包2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第十评标室316第十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4.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质疑接收人:王明 联系电话:0516-66633932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G座705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2e324e0b-479a-4955-8094-cdcb0f15fda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单位地址: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
联系人:韦玉军
联系电话:67036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日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蓝海OFFFIE G座705室
联系人:代张路
联系电话:0516-66633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张路
电话:0516-6663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