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56-3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0117066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西洋路56-3号店面 |
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56-3号店面 |
12000 |
约58.73 |
3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押三付一,先缴租金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履约保证金:月租金的三倍。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行业等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转包。
6、计租面积说明:约58.73㎡(店面面积约40㎡、仓储面积约18.73㎡)。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6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平台竞价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第一个月租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的60日内移交房屋。中标者以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租赁期,若特殊情况延迟移交的,以出租方通知中标人时间为准进行移交,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移交,并按实际交付房屋时间计算租期。最终解释权归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所有(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2年9月30日)。
10、标的移交日计算36个月承租期限。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及项目编号”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中标人办理的营业执照或提供的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其中涉及的经营人,注册地址,名称须与合同签约的信息一致。
5、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住建部门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通过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配备水电表,水管与电线自行安装费用自理,水,电费及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水表、电表统一管理按出租方规定标准收取水电费及物业费。
7、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属旧房,墙体和屋顶存在渗水现象,承租人的修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修缮,修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承租方应于平台竞价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期租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9、承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应详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招租公告及其有效组成部分,应了解相关情况及条款,并应当自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租赁物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弱电、电力、给排水、附属的设施设备、消防、未来政府征收等所有状况,确认该网点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承租方对该租赁店面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必须做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今后,如因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竞价平台无关。
10、如租赁物发生政府收储土地、市场搬迁等情况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提前届满。届时,承租人保证在出租方发出的搬迁通知日期内无条件搬迁,并交还租赁物及其钥匙。若因租赁物被政府征收等而产生的征收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不得因征收安置补偿向出租方或拆迁人主张拆迁安置补偿。政府对承租人投入的租赁物装修部分的补偿款项在扣除政府应扣费用后归承租人所有。若政府文件及补偿项中无明确对租赁标的的装修部分进行补偿的,出租方无需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
11、该店面以现状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用水、用电,承租方在取得租赁房产后,应主动与当地物业公司协调水电、化粪池、外立面装修、门窗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承租方在装修时装修方案、设计图必须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不能破坏房屋结构和承重墙体,如因以上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到承租方的装修经营,出租方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水电费及公摊(公共用水用电等公摊费用按承租的建筑面积分摊)、排污排烟等相关费用按出租方规定标准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房产用途,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
13、店面装修报批通过的验收合格证书应报备出租方。
14、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15、承租方应自觉遵守政府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无条件配合出租方采取的有关疫情管控措施,承担疫情安全责任,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产权及店面性质、位置分布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竞价平台无关。
17、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8、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经营活动使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行业等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转包。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平台竞价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9、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体工商户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手印或公章);
②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2年10月13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2年10月13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3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3799428107。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2年10月14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全权归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2年10月9日
"租赁合同.doc 租赁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