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丽江三义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对外交通道路涉路项目工程技术评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家具采购(重新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JJC-2023ZB0338(S))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家具采购(重新公告)(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338(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家具采购,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第1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1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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