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ccad-e-2024033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章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06 0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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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物业机场地区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国航物业机场地区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物业机场地区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E-202403356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企业年度预算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飞行项目部涉及总队培训部区域、客舱、AIE、国航宾馆、天衢A座、天衢B座、管理局、运控8个区域,面积共计373265.24㎡(其中原合同面积为 327,061.29㎡,新增面积为46,203.95㎡),需按要求对各区域楼宇定期进行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与消防监控室实现消防报警联动机制。
2.国航总部大楼、信息大楼、档案楼及蓝庭苑5号楼楼宇合计面积为96091㎡,系国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另蓝庭苑小区合计面积为58907.60㎡,系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签署合同。  

3.飞训项目部涉及飞训基地(一期、二期)、飞训公寓(一期、二期)、国航北区园区及楼宇,面积共计 248,689.69 ㎡(其中原合同面积为100,130.69 ㎡,新增飞训基地二期、公寓二期和体能楼面积为 148,559.00 ㎡),需按要求对各区域楼宇定期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吸入式感烟探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吸入式感烟探测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探管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一氧化碳检测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图形显示装置、电气火灾报警器、消防水箱、消火栓稳压泵、喷淋稳压泵、电器火灾监控主机、防火门监控器主机、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光束感烟探测系统等设备巡视检查工作,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按照维保规程要求标准对消防各系统进行每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维护保养及测试,测试结果符合维保规程各项标准要求,维护保养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现场用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软件下发,维保人员现场定位后接收维保任务,所有维护保养在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上完成。

5.乙方对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当甲方委托维保的消防各系统发生影响或危及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时,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不超过1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维修。

7.检查消防设备的外观、性能和状态等。

8.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压力、流量、温度等。

9.检查消防设备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等。

10.检查消防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如开关、线路等。

11.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并对设备性能进行评估。

12.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确定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

13.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系统更新,确保设备性能先进。

14.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15.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阙值及其它必要功能测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16.国航北区中控室要与北区基地六隔离区内消防日常巡查工作形成联动,处理消防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消防技术服务类目。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可提供定期进行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服务,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具有2021年3月1日-2024年3月1日,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服务及相关服务业绩,且不少于3个。
(八)近三年内不存在任何提供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九)供应商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和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十)所有驻派维保人员需持有消防设施操作证(四级/中级),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十一)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业绩匹配度、财务能力等)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年(2022年、2021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单复印件)。
10.“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1.业绩证明材料:具备2021年3月1日-2024年3月1日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服务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复印件。
12.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13.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14.报名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董章元
联系人电话:18618202518
联系人电子邮箱:695222757@qq.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本项目采购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

附件:

质疑联系渠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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