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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未按时缴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予以责令改正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多次催促成都市成华区四川有旅无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1家旅行社(见附件)未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其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足额缴纳或补足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且存在失联、地址不符等情况,无法通过正常送达方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11家旅行社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其账户足额缴纳或补足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并在缴纳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旅行社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如逾期不履行,将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2024年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11家旅行社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其账户足额缴纳或补足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并在缴纳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旅行社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如逾期不履行,将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2024年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 | 辖区 | 名称 |
1 | 成华区 | 四川有旅无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2 | 成华区 | 成都米米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3 | 成华区 | 四川经纬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4 | 成华区 | 四川老有所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5 | 成华区 | 绿洲文化旅游(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
6 | 成华区 | 四川和平时代旅行社有限公司 |
7 | 成华区 | 四川笨笨熊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8 | 成华区 | 四川旅行笔记旅行社有限公司 |
9 | 成华区 | 成都爱行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 | 成华区 | 四川美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1 | 成华区 | 四川中和翔云大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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