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8
石城县应急备用水源地(大昌坝水库)补充水源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城县应急备用水源地(大昌坝水库)补充水源工程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石城县小松镇
2.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石城县应急备用水源取水口改造工程(大昌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含坝体上游新建粘土斜强填筑、原引水隧洞拆除重建、新建分层水塔1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及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4招标金额¥11147939.55元;
2.5计划工期:180天,开工日期: 2022年09月09日;竣工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注册建造师需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项目所属设区市或项目所在县(区、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9日至 2022年08月29日自行在新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 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5.4、因新点系统软件更新,各潜在投标人需将所有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目前采用了网上开评标系统试用阶段,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以招标文件设置资格要求为准,为防止开标时网上系统不确定性能否正常开评标,请各投标单位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按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注:投标单位需携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 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 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具体详见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年08月30日 09: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其他事项
7.1企业开标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7.2投标人开标前 24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项目所属设区市或项目所在县(区、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5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 网 址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shixin.court.gov.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7.6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7本次招标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执行。不按文件执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9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7.10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1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7677357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9970978605
监督部门:石城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5713910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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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