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p2024bj1000597
预算金额24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会享福(乌鲁木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标的名称 会享福(乌鲁木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CP2024BJ1000597
转让方 会享福(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品类 产权转让
转让底价 245万元 披露起止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杨天宁 / 联系电话:010-66295569 | 部门负责人:马洪芬 / 联系电话:010-66295546
  • 项目基本信息
  • 交易流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一、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企业名称

会享福(乌鲁木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50106MADKC31F1U

设立时间

2024年4月30日

注册地(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阳路416号乌鲁木齐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服务楼二期四楼B422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11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注册资本

500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张晓声

经营规模


企业总人数

共计: 人

在编 人,在岗 人
其他 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会享福(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










以下数据出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5.72566

0.791251

0.791251

内部决策

内部决策
形式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股东决定

优先购买权

其他:不涉及

其他需要披露 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会享福(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法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8MACM6Y59X5

注册地(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306

法定代表人

王术海

注册资本

9700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说明

持股比例

100%

拟转让比例

49%

内部决策
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总经理办公会











二、交易流程
交易流程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标的名称

会享福(乌鲁木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

245万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公告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同时交纳[73.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返还。
2. 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则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 本项目不接受以人民币之外的其他币种支付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如有)、评估报告(如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产权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
5.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②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③同意北交所向其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审批机关的要求。

交易价款
结算方式

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

保证金
设定

1.交纳金额: 73.5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退还。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竞价产生受让方的,北交所以竞价产生的交易价格为标准计算收取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转让底价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四、披露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