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11层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GC-2024-014
项目名称: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11层实验室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70000
最高限价(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不得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通过验收为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96730
质疑联系人: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 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00/18357703076
质疑联系人:钱学丰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稿【竞争性磋商文件】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11层实验室装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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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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