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CQS22A0246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9.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s22a02461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科技学院
招标联系人汤昌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白帆
中标公司吉林市宏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12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润银科贸发展有限公司16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CQS22A0246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CQS22A0246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一、项目号:
CQS22A02461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1555AH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润银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64-1-7-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697,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吉林市宏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高新区吉林大街55号A栋
中标(成交)金额: 1,2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粒子成像测速系统(PIV系统) | Dantec DynamicsA/S | SpeedSense | 1套 | 1,697,000.00元 |
包号:2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 | 吉林宏源 | HY16426DZ | 1套 | 797,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冉华田 张贤明 彭启蒙 段渝毅 牛宜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情请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40945.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科技学院
采购经办人:汤昌晟
采购人电话:023-6502393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白帆 钟若仪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帆 钟若仪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十、附件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CQS22A02461)(终审稿).doc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CQS22A02461)(终审稿).doc
吉林宏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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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83454644182233088
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1555AH项目号:CQS22A02461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科技学院
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六、培训-13-五、知识产权-13-四、付款方式-1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二、报价要求-12-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12-
四、无效投标条款-19-三、评标标准-15-二、评标方法-15-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3-
四、开标-22-三、投标文件-20-二、招标文件-20-一、投标人-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五、废标条款-19-
十、交易服务费-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七、中标-23-六、定标-22-五、评标-22-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一、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十二、项目验收-26-十一、签订合同-25-
五、资格文件-44-四、其他-39-三、商务文件-37-二、技术(质量)文件-35-一、经济文件-3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2-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0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科技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科技学院工业安全与爆炸防护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粒子成像测速系统(PIV系统) | 170 | 1 | 1 | 工业 |
包2:爆炸性能测试及附属设备 | 130 | 1 | 1 | 工业 |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1.转账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包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8130 | 账号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8130 | |
账号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1 | 账号 | 8301098928130 | |||||
2 | 账号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8367 | 账号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8367 | |
账号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1 | 账号 | 8301098938367 |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吴荐彭晓玲(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电话:023-65023937联系人:汤昌晟(一)采购人:重庆科技学院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电话:023-67118096邮编:400023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包2:爆炸性能测试及附属设备包1:粒子成像测速系统(PIV系统)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粒子成像测速系统(PIV系统) | 1 | 套 | 该包经审批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2 | 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 | 1 | 套 | 1.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多物态管道式可视化火焰传播实验系统 | 1 | 套 | 1.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自热(自燃)引燃可燃气体爆炸实验测定装置 | 1 | 套 | 1.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空气冲击波传感器 | 3 | 支 | 1.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6 | 微波热解炉 | 1 | 台 | 1.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7 | 恒温型全自动翻转式振荡器 | 1 | 台 | 1.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包2:爆炸性能测试及附属设备包1:粒子成像测速系统(PIV系统)“※”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粒子成像测速系统(PIV系统) | 1.研究目的:可进行宏观流场的二维速度流动测量和流场结构研究(2D2C),测速范围0-1000m/s;※2. 粒子图像测速系统PIV,包括:同步控制器、PIV专用图像采集系统、PIV专用双腔激光光源及光学组件、激光片光整形器件、软件控制、分析平台,以及高性能图形工作站。▲3.双脉冲PIV激光器:激光波长527nm,工作频率200-10KHz可调;1KHz时激光器单脉冲能量不低于30mJ/pulse;光束直径~5mm,长期能量不稳定度≤±1%rms;光束发散角≤8mrad;光束指向性≤20urad。▲ 4. PIV片光源:片光源厚度可调范围不小于0.5-10mm,聚焦范围可在0.2-4m连续可调;配置多个片光张角模块,可实现不少于3种张角;5. PIV 图像记录系统:探测器:1台,1M分辨率,最大动态显示范围12位,最大全幅拍摄频率7400fps,像素尺寸20um,最小跨帧时间395ns,机身内存18G;▲6.配有高性能滤光片,带宽527nm±3nm;7. 同步控制器:▲ 7.1通道数量及接口类型:32通道输出,4通道输入,TTL信号,同步器独立主机设计,与计算机采用USB和以太网接口;7.2输出阻抗和输出电平可调,完美匹配各种待触发设备;可调节激光器和相机在不同频率下工作;▲7.3包含2个高速模拟信号采集端口,采集频率1MHz,可以实现与压力、温度、速度等多参量同步测量;具有4个模拟信号输出接口;8. 分析软件及其授权8.1 全64bit软件平台,全自动硬件监测,分布式图像采集及数据管理,支持TCP/IP遥控控制,动态磁盘存储技术,可以内存作为FIFO缓存,实现无丢帧、坏帧长时间连续采集;▲8.2具有Image Setup Assistant功能,帮助试验者做PIV系统试验规划;8.3 具有图像前处理功能,具有图像畸变校正功能,图像masking功能,高斯和拉普拉斯图像滤波;▲8.4可进行图象拼接,含图像处理库,含低、高通滤波功能,锐化、腐蚀等图形学功能以及图像之间的加减乘除基本数学计算,sin, log, 乘方等高级数学计算以及与, 或, 大于, 小于等判定,POD本征正交分解,可导出数据表格,图像,Tecplot数据或视频;8.5支持批处理自动处理功能,并可以导出导入批处理方法,方便在多台机器设置和多用户交流分析方法;自动错误向量修正功能。动态滤波、平均滤波、相干滤波;8.6各种高级验证功能。N-sigma验证,UOD验证;配有2D PIV软件,可基于多网格迭代算法进行PIV计算,具有亚像素差补及窗口变形技术,根据速度梯度自动对网格变形,矢量后处理程序,包含流线、涡量、旋涡强度、λ2涡判别、速度梯度、二阶不变量Q、UV散度等后处理功能;▲8.7可进行最小二乘法运算,同时计算流场的速度和速度梯度,并与互相关算法验证,提高流场计算的精度;(提供软件LSM计算界面截图)8.8 Adaptive PIV模块,可以在用户添加粒子不均匀时,根据用户设定的粒子数量自动选择计算网格大小,从而克服了网格中粒子不足产生的随机误差。8.9 包含全自动测量功能,可进行全自动采集和全自动分析,直接得到测量结果;具有Dynamic Masking功能,并可指定任意图片为mask,方便数据处理;▲8.9具有粒子浓度估算器和跨帧时间估算器;8.10 带有Matlab及Octave工具箱,可在软件内直接执行m文件实现对软件内所有数据的直接编程;▲8.11具有坐标转换功能,可将矢量场坐标转换为柱坐标;8.12可将数据导出为CFD格式数据(如OpenForm),将数据作为CFD的边界条件。9. 图形工作站高性能图形工作站,国内采购(16GB内存, 256GB SSD做系统盘,6TB 数据盘,不低于QuadroNVS310专业显卡, 24"显示器, DVD-RW, Win10 64bit)10. 固体粒子发生器一套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150L多视窗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抑爆综合试验装置 | 注:本产品为爆炸性能测试设备。一、设备功能:1.开展可燃气体/粉尘/液雾爆炸动态参数测试;2.开展多种抑制剂作用下可燃气体/粉尘/液雾爆炸衰减特性测试;3.开展爆炸火焰微观结构和流场特性变化规律研究;4.可开展有无抑制剂作用下可燃气体/粉尘/液雾爆炸泄放特性研究;5.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包括气体最大爆炸压力气体最大压力上升速率);6.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限;7.粉尘云爆炸下限、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最大压力上升速率;8.可燃液体液雾爆炸极限、最大爆炸压力和最大压力上升速率;9.极限氧浓度;10.抑爆材料抑爆性能评定及抑爆方法验证;11.火焰微观结构、流场特性变化;12.泄爆后火焰传播速度、压力、温度等动态参数测试,泄爆火焰形态分析等。二、技术要求1.控制方式:采用专用无线模块实现计算机对设备的远程无线监控,控制参数及实验数据双向加密无线传输,人机分离,保证试验人员人身安全。专用无线模块包括两个独立收发单元,不需要无线局域网等能与互联网连接的任何技术支持,可防止设备遭到网络攻击,监控软件采用混合气体现场爆炸性测试分析软件V1.0。▲1.1计算机无线监控:控制参数及测试数据无线传输,人机分离,保证试验人员人身安全,试验装置按设定参数自动抽真空、自动将气体样品配入爆炸容器、100ms高速搅拌、点火,自动采集爆炸参数并存储到数据文件。绘制爆炸参数—时间曲线,数据可转存到EXCEL,进行进一步分析处理。▲1.2 手动控制: 通过模拟键盘,独立操作抽真空、配气、搅拌、点火、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容器等操作,并可将数据文件读入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 2.结构:▲2.1 爆炸容器:容积150L,最大工作压力:4MPa,双层不锈钢结构(材质为S30408)。 2.2 样 品 仓:容积4.5L(充压压力:0~2.5MPa),最大工作压力:3MPa;材质为S30408。▲2.3 高速气体/粉尘/液雾进样阀:通径20mm 工作压力0-4MPa;材质为S30408。▲2.4 精密配气系统:采用分压法精密比例配气实现自动配气,配置独立的精密配气压力传感器及专用阀门组,配气精度达0.1%。2.4.1配气路数:4路(3路样品+1路空气)。 2.4.2气体样品1,样品2,样品3进样量之和≤99.9%。2.4.3配气压力测量范围 :0 ~1000.0kPa(绝压),分辨率:0.1 kPa,精度:0.1%FS 2.5 真空系统:配置抗爆炸冲击过滤器,防止燃烧爆炸产物堵塞管路,污染配气系统。2.5.1真空范围:1 kPa~100kPa,真空泵极限真空:≤100Pa ,系统密封:5分钟压力下降≤300Pa。※3.检测系统: 3.1 配气压力测量范围 :0 ~1000.0KPa(绝压) 分辨率:0.1 KPa 精度:0.1%FS 3.2 样品仓压力测量范围:0 ~2.5MPa (绝压) 分辨率:0.001MPa 精度:0.1%FS 3.3 控温传感器测量范围:0~400℃ 分辨率:0.1℃。3.4 油浴温度传感器测量范围:0~400℃ 分辨率:0.1℃。3.5 爆炸压力检测范围:0~4MPa (绝压) 分辨率:0.001MPa 精度:0.25%FS响应时间:小于0.2ms。工作压力:6MPaMAX。配置情况:标配1支爆炸压力传感器。3.6火焰温度检测范围:0~1200℃;分辨率:1℃;精度:0.25%FS;响应时间:小于0.2ms;工作压力:6MPaMAX。配置情况:标配1支高速火焰温度传感器。3.7 爆炸检测,采用点火前后压力和温度双重变化自动判断是否发生爆炸。▲4.搅拌系统:配置磁力驱动搅拌系统。 4.1 搅拌速度0~400r/min。 4.2 搅拌时间:0~2000s。 4.3 最高工作温度300℃。※5.基本条件: 5.1 初始压力:0~1MPa 。 5.2 初始温度:室温~150℃。 5.3 容器抽真空:1 KPa~100 Kpa。 5.4 样品仓压力:0~2.5MPa 粉尘试验、液雾试验、粉气两相实验:。 5.5 延迟点火时间:0~3000ms(粉尘/液雾试验)。 5.6 样品仓延时关闭时间:0~3000ms 。 气体试验: 5.7 气体样品1,样品2,样品3进样量之和≤99.9%。 5.8 搅拌时间:0~2000s。6.点火方式:采用高压脉冲点火和烟火点火具点火。 6.1 烟火点火具点火能量: 10J-2KJ (40%锆粉、30%硝酸钡和30%过氧化钡用户自备)。 6.2 电火花发生器:0~300J 脉冲电压:15KV 电极间距:3~6mm▲7.光学系统:7.1配置2个Ф300mm 石英玻璃光学视窗(前后各一片Ф300mm石英玻璃光学视窗,视窗面严格平行,用于纹影仪及高速相机开展试验;7.2配置 2个Ф300mm 石英玻璃光学视窗,其轴心与前后视窗轴心垂直,用于传输诱导激光。7.3 光学视窗透射波长范围200~1000nm,面精度为1/4波长@328nm),耐压4MPa; 8、同步控制及多通道数据同步采集处理系统:▲8.1 配置多通道数据采集系统,设定控制参数,试验装置按设定参数自动抽真空、自动将粉尘、可燃液体样品导入爆炸容器、自动搅拌、点火,自动采集爆炸参数并存储到数据文件。 绘制爆炸参数—时间曲线,数据可转存到EXCEL,进行进一步分析处理。▲8.2 采集通道:6通道同步采集。8.3 采样率: 5K SPS(采样时间间隔:0.2ms)。8.4 最大采样时间: 6S。▲8.5外部设备驱动:配置2个外部设备同步触发功能模块,同步或延时输出触发信号(5V TTL电平), 用同步启动外部高速摄像机等试验设备,延迟时间0~5000ms。9.环境监测:大气压测量范围 : 80~110.0KPa 分辨率:0.1 Kpa。环境温度测量范围: -40~80℃ 分辨率:0.1℃。环境湿度测量范围: 0~100%RH 分辨率:0.1%RH。10.电源:220 V±10%AC 50Hz±2Hz 功率:4500W。11.工作站:笔记本电脑(CPU-I5 内存4G 硬盘500G )。12.电源:220±10%V AC 50Hz±2Hz。13.功率:小于4500W。14.环境温度:15~35℃。15.环境湿度:30%~80%RH。 |
2 | 多物态管道式可视化火焰传播实验系统 | 注:本产品为爆炸性能测试设备。一、设备功能:1.开展常压下气体、粉尘、液体和两项混合物爆炸火焰传播试验和光学测试。二、技术指标:※1.方形爆炸管道:内截面140mm×140mm,长700mm/段,2段,材质不锈钢,每个管道上部设置4个M20×1.5传感器接口,耐压强度4MPa2.系统工作压力:1.5 MPa▲3.光学视窗:每段管道配置1组(前后各一片,两片光学视窗严格平行),共2组,透光区域长500mm×120mm,满足耐压要求。3.1透光率: >90%3.2 透射波长范围:200~1000nm3.3 面精度:1/4波长(328nm)3.4光学视窗中心高度:96cm4.配气系统:采用分压法精密比例配气,手动配气。4.1 配气路数:3路配气(2路样品+1路空气),样品通路配置精1个密流量调节阀。4.2 配气精度:0.1%4.3 配气压力测量范围:0~100kPa,精度:0.01 kPa▲5.喷尘系统:5.1喷尘(雾)控制系统:可同步或延时启动喷尘(雾),每个管道上各设一个喷雾装置。5.2延迟点火时间:0~5000ms 5.3喷尘(雾)压力:0~2.1MPa(绝压)6.点火系统:高压电脉冲点火6.1化学点火:直接驱动。6.2脉冲点火:光电耦合驱动,点火能量:60J,静电电压:10 kV~15kV。7. 同步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同步采集8路输入信号,自动存储并可将数据转存到EXCEL。7.1 数据采集速率:5ksps ,采样深度:4s。 ▲7.2 配置数据采集卡外触发输出模块(5V TTL电平),同步触发外部数据采集系统。▲7.3 同步输出外触发信号(5V TTL电平),同步触发外部高速相机等设备。※7.4 提供8个传感器输入口, 每个传感器接口提供DC24V,50mA供电,并可设置为电压信号或电流信号。 ▲7.5 远程无线遥控启动,系统自动执行喷尘、点火、同步输出外部启动信号。8.环境监测:大气压测量范围:80~110.0kPa 分辨率:0.1 kPa环境温度测量范围: -40~80℃ 分辨率:0.1℃环境湿度测量范围: 0~100%RH 分辨率:0.1%RH9.电源:AC220V±10% 50Hz±2Hz 功率:小于500W10.环境温度:10℃~40℃ 11.环境湿度:30%~80%RH12.内部留设预制障碍物孔口 |
3 | 自热(自燃)引燃可燃气体爆炸实验测定装置 | 注:本产品为爆炸性能测试设备。1. 结构及主要配置:▲1.1爆炸容器:3L,内部形状圆柱体,内径约160mm,最大工作压力:2MPa (材料为石英玻璃)上下采用不锈钢法兰加持,不锈钢法兰设置传感器接口和泄压装置▲1.2高温源:材料为304不锈钢,直径50mm,厚度30mm1.3控温范围:室温~600℃ 分辨率0.1℃ ▲2、温度控制系统:采用AI智能控温系统,10段程序升温控制,升温速率0~10℃/min3.配气单元:爆炸容器顶部不锈钢法兰设置气体导入接口和阀门4.真空单元:爆炸容器顶部不锈钢法兰设置抽真空接口和阀门,旋片式真空泵,配置抗爆炸冲击过滤器,防止燃烧爆炸产物堵塞管路,污染配气系统。真空范围:0~100kPa;真空泵极限真空:≤ 100Pa ; 系统5分钟压力降≤300Pa;5.安全防护:爆炸容器顶部不锈钢法兰设置泄压装置,具有自动泄压模式和密闭实验模式。※6.同步控制及爆炸检测系统:6.1 爆炸检测,采用高速压力传感器自动判断容器内压力变化,自动判断是否发生爆炸。采集速率:200k SPS。爆炸压力测量范围:0~1MPa 分辨率0.1kPa。 配置1支PCB爆炸压力传感器。▲6.2、外部设备驱动:配置2路外部同步触发功能模块,检测到爆炸时同步启动外部高速摄像机和数据采集系统。7.试验条件:7.1 初始压力:本地大气压 7.2 初始温度:室温 7.3 容器抽真空:1 KPa~100 KPa8.环境监测:8.1大气压测量范围: 80~110.0kPa,分辨率:0.1 kPa8.2环境温度测量范围: -40~80℃ ,分辨率:0.1℃8.3环境湿度测量范围: 0~100%RH,分辨率:0.1%RH9.电源:220 V±10%AC 50Hz±2Hz,功率:小于2500W10.环境温度:10℃~40℃ 11.环境湿度:30%~80%RH |
4 | 空气冲击波传感器 | 注:本产品为附属设备。1.谐振频率:≥500KHz(实测约为650KHz);2.量程:0~3450KPa;3.可用超量程:6895KPa;4.最大压力:68950KPa;5.灵敏度:1.45mV/KPa;6.上升时间:≤1μs ;7.最小分辩率:0.014KPa;8.线性度误差:小于1%;9.低频响应:0.01Hz;10.输出接头:10-32;11.壳体材料:17-4PH不锈钢;12.膜片材料:殷钢;13.密封模式:激光焊接;14.安装工具套件:040A10(英制);15.工作温度:-73~135℃。 |
5 | 微波热解炉 | 注:本产品为附属设备。一、技术参数:1.设备放置:台式。2.电压:220V±10V 50Hz。3.额定功率:3KW。4.电功率:200W。5.微波功率:200-1400W 连续非脉冲微波发射,连续自动调整。6.微波频率:2450±25Mhz。7.常用温度:≤1100℃。8.加热空间:Ø40mm×150mm。9.坩埚尺寸:25×25×120mm,1次可放入最大30ml~45ml样品。10.控温精度:±1℃,插入物料内部测量温度。11.控制程序:手动、恒温、自控3种控温方式,带数据存储,导出实验数据;曲线实时显示,多段.可设工艺参数,预存4组工艺,可直接调用和随时修改。12.控制方式:7寸触摸屏+PLC。13.气氛:保护性气氛,流量可控。14.微波泄露:≤0.01mw/cm²,手持式微波捡漏仪随时检测。15.排气控温:80~200℃。16.报警:设备超温、磁控管超温、微波系统故障。17.设备尺寸:≤550×750×580mm(长×宽×高)。二、配置:1.炉体:304不锈钢炉体1套、碳钢喷塑外罩1套。2.微波系统:工业级水冷磁控管1套、变频电源1套。3.保温系统:保温模块1套、炉管2根、微波专用料舟1个、普通料舟2个、堵头2个。4.控制系统:7寸触摸屏、PLC1件、测温装置2套。5.气路总成:流量计1只、不锈钢法兰1套、连接管道1套。6.收集装置:防冷凝电热装置1套、气液分离/冷凝/过滤装置1套。7.其他:手持式微波检漏仪器1件、操作手套1套、不锈钢料钩 1把。8.不锈钢点火装置1套:用来将热解排出来的气体燃烧掉。 |
6 | 恒温型全自动翻转式振荡器 | 注:本产品为附属设备。1.瓶数:12。2.瓶规格:2L广口PE瓶。3.时间设定:分钟、小时任选,0-24小时任意设定。4.可调转速:0-60±1r/min。5.电源要求:AC220V。6.温度范围:10-65℃。 |
包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包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实施时间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二)实施地点:重庆科技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二)售后服务内容(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1年。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含辅助材料)、税费;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报价须包含增值税和关税(免税产品除外)、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1.3技术升级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后续3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四、付款方式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四)未尽事宜按照“渝财采购〔2021〕13号”的规定执行。(三)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中标人向采购人同时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质量)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
(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包2的评审因素1.包1的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40%) | 4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45%) | 45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注:根据招标文件中具体技术参数需求描述及边界值,不满足边界值需求的投标应答,为负偏离应答。 | 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方彩页资料或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商确认的技术参数确认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与投标人的应答不一致的,对应的条款不得分。(注:此系列资料会作为验收指标。) |
商务部分(15%) | 2 | 1.结合第三篇中规定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需求,提供人员清单及配置分工等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方案内容完全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实施人员配置齐全、专业性强、分工合理明确,能很好保障售后服务的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服务人员配置较齐全完善,专业性较好,分工基本合理明确,能较好保障售后服务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服务人员配置不齐全、专业性不强、分工不合理明确,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配置分工方案,格式自定。 | |
商务部分(15%) | 2 | 2.结合第三篇中规定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及“培训”等采购需求,提供售后及培训方案。投标人提供方案内容完全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完整,售后服务系统响应迅速、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整、售后服务系统响应速度一般、培训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售后服务系统响应慢、培训计划安排不具有合理可行性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及培训方案,格式自定。 | |
商务部分(15%) | 2 | 3.结合第三篇中规定的安装调试要求,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提供方案内容完全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安装调试体系非常完整,安装调试过程安排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安装调试体系基本完整、安装调试安排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安装调试体系不完整、响应慢、计划安排不具有合理可行性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格式自定。 | |
商务部分(15%) | 1 | 4.整体质保期在满足一年质保的基础上,增加1年得1分,不增加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行响应或承诺,格式自定。 | |
商务部分(15%) | 1 | 5.双脉冲PIV激光器具有CE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商务部分(15%) | 7 | 6.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造商具有提供粒子成像测速系统的业绩,提供一份业绩得0.5分,最多得7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40%) | 4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质量)部分(45%) | 45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注:根据招标文件中具体技术参数需求描述及边界值,不满足边界值需求的投标应答,为负偏离应答。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15%) | 7 | 1. 投标产品制造商技术能力(1)参编过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燃烧爆炸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每项得1分。 | 提供标准的封面及能体现参编单位的页(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15%) | 7 | (2)参编过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燃烧爆炸安全行业标准制定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 提供标准的封面及能体现参编单位的页(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15%) | 7 | (3)具有与所投爆炸性能测试类产品带(▲”或“※”)号标注的技术参数相关发明专利或发明专利技术使用授权书的每份得1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份得0.5分,最高得4分。 | 提供发明专利或发明专利技术使用授权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15%) | 7 | (4)所投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15%) | 2 | 2.结合第三篇中规定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需求,提供人员清单及配置分工方案。投标人提供方案内容完全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实施人员配置齐全、专业性强、分工合理明确,能很好保障售后服务的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服务人员配置较齐全完善,专业性较好,分工基本合理明确,能较好保障售后服务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服务人员配置不齐全、专业性不强、分工不合理明确,得0.5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配置分工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15%) | 2 | 3.结合第三篇中规定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及“培训”等采购需求,提供售后及培训方案。投标人提供方案内容完全项目实际需要,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完整,售后服务系统响应迅速、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整、售后服务系统响应速度一般、培训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售后服务系统响应慢、培训计划安排不具有合理可行性得0.5分;未提供得0分。 | 提供售后及培训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15%) | 1 | 4.整体质保期在满足一年质保的基础上,增加1年及以上的得1分,不增加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应答,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15%) | 3 | 5.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提供与本包采购所列爆炸性能测试类设备供应及安装的履约经验,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不接受。(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
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
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2.货物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转包或分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2货物验收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知识产权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文件(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
一、经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
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技术(质量)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结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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