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执法分局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违法广告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拆除公司应该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防火、防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杜绝拆除操作的违章行为,设立安全围档(警戒线),不能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环境与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配拆除设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拆除任务,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物资、设备损失均由拆除公司自负。
(二)拆除公司负责残土、砖石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做到随拆随清,残土、垃圾不得滞留,工程结束后场地达到规划要求的地面正负零(室外自然地面)、恢复至原貌或指定标准。
(三)拆除物自然地面以下部分(基础),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进行拆除。如乙方擅自进行拆除作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由乙方负责。
(四)拆除公司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到采购人处提交备案手续。具体备案内容如下:
1.拆迁范围图;
2.拆除企业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停止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配套设施手续;
6.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签;
7.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
8.爆破拆除作业需持相关部门批件。
(五)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在拆除工作无安全事故并按期、按质完毕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文件要求支付费用。如出现违规操作、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拆除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
2.拆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发现事故必须按要求在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采购人。
3.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必须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4.拆除公司严格按照中标合同内容进行拆除,在拆除供电系统时应按惯例实施拆除,电表拆除前供电设施应由电业管理部门自行拆除,电表拆除后供电设施由拆除公司负责拆除(如有)。
5.拆除作业时,拆除公司应先探明拆除物及其周边地下是否有以下设施:供水、煤气、供电、供暖管线,军用、民用通信电缆及一些辅助设施等,特别是地铁工程,拆除楼体时要格外注意,一定避免破坏地铁工程及辅助设施。对现场发现不明残留物、化学物品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临街拆除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要佩带胸卡、安全帽及安全保护设备,严格服从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调动,不得野蛮施工,擅自施工,更不能无理取闹,阴奉阳违,屡教不改。房屋拆除必须实行降尘洒水湿式作业,严禁高空扬尘,拆除公司应该有至少一台喷(洒)水车常驻拆除现场。如不服从管理,采购人视情节予以处理,直至清除现场,后果由乙方自负。
7.拆除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责,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拆除公司在进入现场后,在拆除作业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拆除公司负责,建筑物由拆除公司负责看管,如有从建筑物落下物体发生事故由拆除公司负全责。
8.擅自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无资质包工队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清出现场。
9.拆除公司负责办理拆除时相应的环保及排放手续。拆除公司应及时对现场裸露土地做好绿网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
(六)拆除公司在与采购人办理完房屋拆除交接手续前,拆除公司不得进入现场拆除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拆除公司承担。
(七)质量检查和返工
1.拆除公司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整改,且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2.本项目以最终与拆除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项目竣工后,拆除公司应报请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应于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工程技术规范:
1.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2.工程技术要求:采购需求给出的工程招标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其文件,特别是根据现场勘察、施工图纸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投标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所有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和了解了工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