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JJQ22A0046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已结束
金额
53.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zb-zfcg-2022045a
预算金额54.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3-62551600
中标公司重庆汇锋正务科技有限公司5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JJQ22A0046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已结束
一、项目号:
JJQ22A00463 采购执行编号:
ACZB-ZFCG-2022045A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汇锋正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渝北三村31号2单元30-12
中标(成交)金额: 5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 | 恩博智能 | ENB0-B209 | 4台 | 22,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露,吕英,吴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807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核心产品:
闸机摆闸(左)恩博智能ENB0-B209 5台 14000元/台
闸机摆闸(中)恩博智能ENB0-B209 4台 22500元/台
闸机摆闸(右)恩博智能ENB0-B209 5台 14000元/台
人脸识别测温健康码访客一体机 开架易KJY623 9台 8600元/台
人脸客流统计摄像机 海康威视DS-2XD8147F/HCD-IZS(2.8-12mm)(白) 6台 2500元/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182230948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荣华路荣华大厦b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551600
代理机构地址:总部: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江津服务中心: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22309483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8.18.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8.18.jpg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x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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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采购执行编号:ACZB-ZFCG-2022045A项目号:JJQ22A00463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二O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 | 545000.00 | 10000.00 | 1 | 工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545000.00元。二、资金来源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2日17:00(工作日时间)。(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8月5日)起3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
账号:500122015018000012342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响应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报名表》(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箱)。3、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八)磋商时间:2022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3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0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4、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2.开户行及账号:1.收款单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磋商保证金账户磋商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一)缴纳保证金方式五、磋商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及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箱,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发送采购合同到指定邮箱导致其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自负)。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四)保证金退还方式(三)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收款单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帐号:5001220150180000123423.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
七、其他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八、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话:(023)6255160017323966875联系人:李老师(二)采购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荣华路荣华大厦b栋电话:18223094830联系人:吴老师
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总部: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江津服务中心: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 | 1批 | 本项目核心产品“闸机(左、中、右闸)、人脸识别测温健康码访客一体机、人脸客流统计摄像机”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四、安全要求三、项目技术需求二、项目一览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居民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建设新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AI、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整合数据资源,打造新型“智慧政务大厅”,从环境、服务及效能等方面给公众和企业全新的办事体验,实现对外优化政务服务,对内改进管理水平,为群众办事引导及领导对大厅优化决策提供科学化、可量化、可视化支撑,打造一座“服务最优、体验最佳”的智能化、数字化行政服务大厅,引领全国智慧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有速度、有温度、有态度的智慧政务大厅。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防疫人员通道 | |||
1 | 闸机摆闸(左) | 台 | 5 |
2 | 闸机摆闸(中) | 台 | 4 |
3 | 闸机摆闸(右) | 台 | 5 |
4 | 测温产品 | 台 | 9 |
5 | 渝快码阅读器 | 台 | 9 |
6 | 身份证阅读器 | 台 | 9 |
7 | 遥控器 | 个 | 3 |
二、人脸客流 | |||
1 | 人脸客流统计摄像机 | 台 | 6 |
三、政务大厅综合管理平台 | |||
1 | 基础包/系统管理 | 套 | 1 |
2 | 客流统计应用 | 套 | 1 |
3 | 测温设备联网 | 套 | 1 |
4 | 测温设备、扫码设备、闸机管理系统 | 套 | 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参数 |
1 | 闸机摆闸(左) | 材料304不锈钢上盖国标 1.5 机身1.2◇机箱材料: 国产标准(304号)不锈钢◇机箱尺寸: 1200长*200宽*980高(mm)可定制其它尺寸◇摆臂长:可定制◇重量:毛重65Kg◇摆臂传动角度:180度◇摆动方向: 单向或双向 ◇工作电压: AC220 ±10% V/50 ±10% HZ◇驱动电机: 直流无刷电机(24V)◇输入接口: 干接点信号或12V电平信号或脉宽≥100ms的12V脉冲信号,驱动电流≥10mA◇通信接口: TCP/IP通讯◇通行速度: 40人/分钟(常开),25-30人/分钟(常闭)◇闸门开、关时间: 1-2秒◇上电后进入通行状态所需时间: 3秒◇出现故障后的自动复位时间:10秒◇工作环境:室内、室外(阴棚)◇温度:-15℃— 60℃ 相对湿度:≤90%,不凝露【功能特点】具有故障自检和报警提示功能,方便用户维护及使用;通过主控板上的内置小按盘,可编程设备的运行状态;机械结构防夹、防碰伤功能,在摆臂复位的过程中遇阻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电机自动停止工作,默认延时后再次复位(直到复位为止),且力度很小(≤2Kg);防冲功能,在没有接收到开闸信号时,摆臂自动锁死;摆臂同步可调(针对双摆情况);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开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行时,系统将自动取消用户的此次通行的权限;可调节常开或常闭,以满足不同场地的要求;可与多种读卡设备相挂接,接收继电器开关信号工作;单向、双向摆功能,可单向或双向控制人员进出;可直接通过管理计算机实现远程控制与管理;延时自动复位,标准为开启后5秒自动复位;断电摆臂自动摆开、上电自动闭合,符合消防要求。声(光)报警功能,含非法闯入报警、(反向闯入关闸);等;计数功能(可选配);防夹功能(桥式4对红外可选配);精准的逻辑判断、红外复位功能(4对红外);语音输出,人性化提示正确通行(可选配)。 |
2 | 闸机摆闸(中) | 材料304不锈钢上盖国标 1.5 机身1.2◇机箱材料: 国产标准(304号)不锈钢◇机箱尺寸: 1200长*200宽*980高(mm)可定制其它尺寸◇摆臂长:可定制◇重量:毛重65Kg◇摆臂传动角度:180度◇摆动方向: 单向或双向 ◇工作电压: AC220 ±10% V/50 ±10% HZ◇驱动电机: 直流无刷电机(24V)◇输入接口: 干接点信号或12V电平信号或脉宽≥100ms的12V脉冲信号,驱动电流≥10mA◇通信接口: TCP/IP通讯◇通行速度: 40人/分钟(常开),25-30人/分钟(常闭)◇闸门开、关时间: 1-2秒◇上电后进入通行状态所需时间: 3秒◇出现故障后的自动复位时间:10秒◇工作环境:室内、室外(阴棚)◇温度:-15℃— 60℃ 相对湿度:≤90%,不凝露【功能特点】具有故障自检和报警提示功能,方便用户维护及使用;通过主控板上的内置小按盘,可编程设备的运行状态;机械结构防夹、防碰伤功能,在摆臂复位的过程中遇阻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电机自动停止工作,默认延时后再次复位(直到复位为止),且力度很小(≤2Kg);防冲功能,在没有接收到开闸信号时,摆臂自动锁死;摆臂同步可调(针对双摆情况);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开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行时,系统将自动取消用户的此次通行的权限;可调节常开或常闭,以满足不同场地的要求;可与多种读卡设备相挂接,接收继电器开关信号工作;单向、双向摆功能,可单向或双向控制人员进出;可直接通过管理计算机实现远程控制与管理;延时自动复位,标准为开启后5秒自动复位;断电摆臂自动摆开、上电自动闭合,符合消防要求。声(光)报警功能,含非法闯入报警、(反向闯入关闸);等;计数功能(可选配);防夹功能(桥式4对红外可选配);精准的逻辑判断、红外复位功能(4对红外);语音输出,人性化提示正确通行(可选配)。 |
3 | 闸机摆闸(右) | 材料304不锈钢上盖国标 1.5 机身1.2◇机箱材料: 国产标准(304号)不锈钢◇机箱尺寸: 1200长*200宽*980高(mm)可定制其它尺寸◇摆臂长:可定制◇重量:毛重65Kg◇摆臂传动角度:180度◇摆动方向: 单向或双向 ◇工作电压: AC220 ±10% V/50 ±10% HZ◇驱动电机: 直流无刷电机(24V)◇输入接口: 干接点信号或12V电平信号或脉宽≥100ms的12V脉冲信号,驱动电流≥10mA◇通信接口: TCP/IP通讯◇通行速度: 40人/分钟(常开),25-30人/分钟(常闭)◇闸门开、关时间: 1-2秒◇上电后进入通行状态所需时间: 3秒◇出现故障后的自动复位时间:10秒◇工作环境:室内、室外(阴棚)◇温度:-15℃— 60℃ 相对湿度:≤90%,不凝露【功能特点】具有故障自检和报警提示功能,方便用户维护及使用;通过主控板上的内置小按盘,可编程设备的运行状态;机械结构防夹、防碰伤功能,在摆臂复位的过程中遇阻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电机自动停止工作,默认延时后再次复位(直到复位为止),且力度很小(≤2Kg);防冲功能,在没有接收到开闸信号时,摆臂自动锁死;摆臂同步可调(针对双摆情况);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开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行时,系统将自动取消用户的此次通行的权限;可调节常开或常闭,以满足不同场地的要求;可与多种读卡设备相挂接,接收继电器开关信号工作;单向、双向摆功能,可单向或双向控制人员进出;可直接通过管理计算机实现远程控制与管理;延时自动复位,标准为开启后5秒自动复位;断电摆臂自动摆开、上电自动闭合,符合消防要求。声(光)报警功能,含非法闯入报警、(反向闯入关闸);等;计数功能(可选配);防夹功能(桥式4对红外可选配);精准的逻辑判断、红外复位功能(4对红外);语音输出,人性化提示正确通行(可选配)。 |
4 | 人脸识别测温健康码访客一体机 | 测温产品:1.设备采用不低于8英寸 LCD 触摸显示屏,屏幕支持多点触控操作,屏幕照度流明度不低于350cd/㎡,屏幕分辨率不小于600×1024,防破坏能力满足IK04 的要求;2.设备采用安卓系统;采用双目宽动态相机,相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3.设备本地人脸库存储容量不小于20000张,本地卡存储容量不小于20000张,本地出入记录存储容量不小于100000条;4.设备采用多点测温,支持垂直方向 0.3~1.0m 距离范围内非接触式自动人体测温;5.设备测温精度不低于 0.1℃,测温误差≤±0.3℃,测温范围:30℃~45℃;6.设备支持口罩佩戴监测并提示未佩戴口罩;7.设备支持在 0.001lux 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人脸比对时间:<300ms;人脸识别误识率≤0.01%的条件下,准确率应大于99.9%;8.设备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中的人脸应不能进行人脸识别;9.设备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10.设备支持人脸、二维码、人证比对功能,对门的开启方式,人脸、卡的各种使用权限进行组合设置,实现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11.设备适用温度范围:-40℃至80℃;恒温湿热+40℃±2℃、RH93%、48h;渝快码阅读器:1.设备工作工作温度:-20°C-65°C,工作湿度:5%-95%(无凝结);2.设备支持识读码制不低于QR、PDF417、CODE39、CODE93、CODE128、ISBN10、ITF、EAN13、DATABAR、aztec 等;3.设备支持读取手机屏幕码或者纸质码;4.设备单次读码时间不大于100ms,支持连续读码;5.设备读取方向灵敏度不低于倾斜±56.3° 旋转±360° 偏转±55.7°;6、支持识别渝快码和健康码。身份证阅读器:1.设备可读取二/三代居民身份证信息;2.设备兼容ISO 14443-A标准,可识别Mifare卡和CPU卡序列号。 |
7 | 遥控器 | 遥控器包含4个按键(自上而下顺序):进开门、关门、出开门、常开 |
8 | 人脸客流统计摄像机 | 1.设备具有不小于1/1.8\"4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2.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 lx,黑白不大于0.0001 lx;3.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60米;4.设备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1500TVL; 5.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6.设备可同时支持人脸比对、人脸属性分析、客流统计及人员重复进出次数统计功能;7.设备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8.设备支持人脸比对,比对准确率不低于99%;9.设备支持双向统计客流量及统计重复客流数量,并将统计结果实时叠加在监控画面上;10.客流统计准确率不小于99%,重复人员计数准确率不小于99%;11.支持四码流技术,主码流分辨率不小于2560x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第三码流不小于1920x1080@25fps,第四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12.设备支持不低于2.8-12mm光学变焦。 |
9 | 基础包/系统管理 | 1.支持系统内的组织、人员、车辆、用户、角色、认证、区域等的配置和管理;2.系统应包含视频监控、图上监控、事件联动、门禁网管、智能监控(人脸应用)、客流统计等组件模块,后期可根据功能扩展,本次系统包含200路视频接入,20路门禁接入;3.支持多网域(互联网,内网)访问;4.支持身份认证和信息防篡改校验,供内部程序对授权信息的访问,避免外部程序破解授权文件;5.支持提供客流人数、客流密度、区域关注度等不同自定义区域维度(日、周、月、季、年、自定义时间)的数据报表统计; |
10 | 客流统计应用 | 支持提供客流人数、客流密度、区域关注度等不同自定义区域维度(日、周、月、季、年、自定义时间)的数据报表统计。 |
11 | 测温设备联网 | 1.支持测温设备的测温报警;2.支持测温事件的登记功能,解决值守人员登记慢的问题,提升通用场景下测温登记的效率;3.支持查看、导出对应测温统计数据; |
12 | 测温设备、扫码设备、闸机管理系统 | 提供加强针管理功能提供扫渝快码和健康码考勤功能统计管理:在同一个页面实现设备数量统计(以柱状图显示场景总数、设备总数、扫码机总数、小程序总数、一体机总数、闸机总数)、平台扫码量统计(以柱状图显示平台今日扫码数量、平台本月扫码数量、平台总扫码数量)、异常记录数据统计、场景人流量统计(以饼状图显示)、接入场景统计、考勤统计、单位扫码情况趋势图,现场扫码各统计数据联动变化。同一页面提供各设备当天和总扫码量排行,以饼状图和色块标签两种方式显示。提供异常人员管理功能,包含健康状态异常、行程信息异常、疫苗接种异常、加强针异常、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管理。管理系统支持云平台部署和本地化独立部署,能通过云端或本地web页面方式实现各管理功能和数据远程查询、数据导出。提供扫码签到功能,预留会议签到接口提供组织机构管理功能,不限级数。支持云访客管理功能,访客通过WEB端或微信端发起申请,在手机端微信审核,通过后可以扫码进入,自动开闸机。能同时支持渝快码扫码器、渝快码一体机、渝快码闸机扫码,并实现扫码数据的云端和本地管理。支持同一个大门同时安装渝快码扫码器、渝快码一体机、渝快码闸机设备,并实现各自数据的同一管理、且能区分各台设备的扫码数据。对用户扫码的结果通过语音进行提醒,提醒内容如下:健康状态未知,请核验信息 行程信息未知,请核验行程 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请核验行程绿码,请通行绿码,已预约,请通行绿码,未预约,请核验信息黄码,请核验信息,黄码,请核验信息红码,禁止通行,红码,禁止通行,红码,禁止通行 |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从合同签订起效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一年。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不限于:产品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租赁)费、管理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补偿。二、报价要求(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验收。
1.3技术升级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他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货物安装完毕后,采购人进行初步验收,并支付合同金额的90%,试运行一年后采购人进行最后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四、付款方式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和第三篇中“※”号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技术部分(50%) | 响应偏离(30分) | 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2.扣分条款: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号标注部分)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6条及以上不满足的起评分得0分。 | 根据响应技术偏离表进行评分。 |
2 | 技术部分(50%) | 运维服务方案(10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有针对性、合理化的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非常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详实、较贴切实、实用性较强得7分;方案内容详实程度一般、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详实程度差、不贴切实际、实用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提供技术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进度安排及其保证措施(10分) | 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及其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实施的组织机构,职责明确,时间节点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针对性较强,得7分;方案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差,无可行性,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提供技术方案。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0%) | 履约能力(20分) | 供应商所投管理系统软件功能模块成熟度,须提供项目技术需求中4、8、9、10、12项中类似①设备支持人脸、二维码、人证比对功能,对门的开启方式,人脸、卡的各种使用权限进行组合设置,实现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②扫码基础服务③扫码访客服务④闸机测温、扫码、签到、考勤、管理功能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1个得3分,最高12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履约能力(20分) | 供应商所投“人脸识别测温健康码访客一体机”产品,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认证,有得4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履约能力(20分) | 供应商所投闸机产品的制造商须证明所投产品软件功能模块成熟度,须提供类似①“智能无障碍闸机控制”、②“智能测温人脸识别闸机控制”字段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1个得2分,最高4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业绩(10分) | 供应商近三年内(即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实施过类似项目,有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
4 | 政策性加分(5分)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四)磋商保证金:(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五)修正错误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
(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100-500 | 1.1% | 0.8% | 0.7%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3.2=4.7(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八、签订合同账号:500102081018000005415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两路口支行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技术及质量要求 | ||||||||
二、商务要求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部分(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其他技术资料(根据技术需求和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要求提供)(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部分(二)报价明细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他商务资料(根据商务需求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要求提供)(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项目号:明细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序号 | 技术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其他技术资料(根据技术需求和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要求提供)2.本表可扩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他商务资料(根据商务需求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电话和电子邮箱)(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项目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应盖供应商印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的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结束)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
服务中心的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新政务大厅)疫情设施采购,属于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重庆汇锋正务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
万元,资产总额为39.16万元,属于微型
营业收入为115.04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锋
企业名称(盖章):重庆汇锋正务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8日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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