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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购计划备案上传资料明细指南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200万以下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以下工程项目,计划备案所需提交资料(项目不含进口设备,不走特殊计划备案的):

1.采购单位内部涉及项目的立项(如需)、评审(如需)、资金落实、采购方式确定的相关文件。

2.项目需求自查表(按信财购〔2021〕16号文格式),

3.一项目一承诺表;

4.参照采购文件指导模板及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编制的采购文件初稿;

以上计划备案,均在采购人提交计划备案的当日办结!

二、200万以下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以下工程项目,计划备案所需提交资料(含进口设备或需通过特殊计划备案的):

1.采购单位内部涉及项目的立项(如需)、评审(如需)、资金落实、采购方式确定的相关文件。

2.项目需求自查表(按信财购〔2021〕16号文格式),

3.一项目一承诺表;

4.参照采购文件指导模板及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编制的采购文件初稿;

5.如含进口设备,需提交《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所要求的文件及资料;

6.如采购人选择特殊计划备案的,需提供特殊计划备案情况说明。

以上采购计划,提交资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审批备案!不齐全的2个工作日退回!

三、200万以上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以上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计划备案所需提交资料(项目不含进口设备,不走特殊计划备案的):

1.采购单位内部涉及项目的立项(如需)、评审(如需)、资金落实、采购方式确定的相关文件。

2.项目需求自查表(按信财购〔2021〕16号文格式),

3.一项目一承诺表;

4.参照采购文件指导模板及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编制的采购文件初稿;

以上计划备案,均在采购人提交计划备案的当日办结!

四、200万以上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上工程项目,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计划备案所需提交资料(含进口设备或需通过特殊计划备案的):

1.采购单位内部涉及项目的立项(如需)、评审(如需)、资金落实相关文件。

2.项目需求自查表(按信财购〔2021〕16号文格式),

3.一项目一承诺表;

4.参照采购文件指导模板及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编制的采购文件初稿;

5.采购单位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据、原因的说明;

6.如含进口设备,需提交《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所要求的文件及资料;

7.采购人如选择特殊计划备案的需提供特殊计划备案情况说明。

以上采购计划,提交资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审批备案!不齐全的2个工作日退回!

五、200万以下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以下工程项目的单一来源所需提交资料:

1.采购单位内部涉及项目的立项(如需)、评审(如需)、资金落实、采购方式确定的相关文件。

2.项目需求自查表(按信财购〔2021〕16号文格式),

3.一项目一承诺表;

4.采购单位关于单一来源的依据、原因的说明及证明;

5.采购人如选择特殊计划备案的,还需提供特殊计划备案情况说明;

以上采购计划,提交资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审批备案!不齐全的2个工作日退回!

六、200万以上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以上工程项目的单一来源所需提交资料:

1.采购单位内部涉及项目的立项(如需)、评审(如需)、资金落实、采购方式确定的相关文件。

2.项目需求自查表(按信财购〔2021〕16号文格式),

3.一项目一承诺表;

4.采购单位关于单一来源的依据、原因的说明及证明;

5.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单一来源公示截图;

6.采购人单一来源公示期间未接到异议的说明;

7.采购人如选择特殊计划备案的,还需提供特殊计划备案情况说明;

以上采购计划,提交资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审批备案!不齐全的2个工作日退回!









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政采指标调剂简要指引

结合最近各采购单位计划备案反映的情况,为方便各单位顺利采购,现修订了最新指标调剂指引。由于该功能是今年才上线,有关功能及使用需要磨合,如有和各单位实际操作和以下说明不一致的地方,还请各单位提出意见,以便不断完善本指引!

一、采购预算一体化总体要求说明

各地采购单位报计划之前,使用帐号登录政府采购系统在“采购人管理—信息维护”,维护自己的预算代码,确保同预算系统一致!预算代码不准确会影响预算一体化系统对应不到对应的项目信息和资金信息。医院和国有企业等资金支付不通过财政支付系统的,不需该操作,资金选择“自行支付(自有资金)”,也不需要以下的各种操作。

只有需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且采购金额在5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金额在6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才需要提前在预算系统内将对应资金指标标识为“政府采购”。

其他采购活动的资金均不用标识为政府采购,已经标识的,可自行操作取消或联系对应部门预算科室取消!

二、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的50万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以上工程项目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标准流程

1)确保采购预算资金落实: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应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预算编制时编制,并对该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标识。如提前没有做标识的,可由采购单位自己标识,无法标识的可向财政部门对应的部门预算科室提出“政采指标调剂”。

2)采购资金标识为政府采购后,才能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计划备案”:资金来源应填写“国库集中支付”,在计划备案后,该采购计划的状态显示“等待指标挂接”。

3)此时,该条采购计划由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自动推送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4)需由财务人员在本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进行“采购计划关联指标”操作(也就是选取提前标识为政府采购的预算资金)。

5)资金挂接成功后,此时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采购计划备案才能生成采购编号。才能进入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才能进行合同备案和货款支付。

(二)特殊计划备案流程

1)确需紧急采购的项目(比如无预算项目、按费率招标的项目),各单位可直接通过采购系统的“特殊计划备案”进行计划备案,经过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审核后生成采购编号,先行进行招标流程。(说明:特殊计划备案审核完成,生成采购计划编号之后,计划会通过接口推送到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内网),预算综合系统(内网)无需挂接指标,只需在支付前在预算综合管理系统挂接指标进行支付)

2)“特殊计划备案项目”招标流程结束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发起支付申请,该类项目也需指标挂接后才能支付。具体挂接指标流程为:首先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起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发起后登录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该支付申请同政府采购资金进行挂接,挂接后支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应确保有不少于本次支付金额的预算指标,而且该指标需标识为政府采购)

(三)异常信息业务流程

1)已经按标准流程进行计划备案但资金来源填写“自行支付”的,在货款支付前需通过政府采购系统的“异常信息业务流程”将原采购计划备案的资金来源变更为“国库集中支付”,提请审核。

2)财务人员挂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指标后才可以支付货款。因此采购单位仍需在货款支付前按“一、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标准流程”中“1)”的步骤,落实预算资金,确保可以进行资金指标挂接。

三、特别提醒

1)各单位新增计划备案,均应按标准流程进行,确实紧急的可按特殊计划备案进行。自2023年8月1后,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货款的招标项目在进行“采购计划备案”时,资金来源必须填写“国库集中支付”。

2)涉及“是否政府采购资金”、“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同类科目下不同款级项级科目要素的调剂,调剂流程:单位在预算限额以内自行调剂。

3)具体操作请看信阳市政府网---操作指南中2023年1月4日发布的“信阳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操作简要指引”,可下载操作视频及《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河南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对接流程》。

4)涉及预算一体化系统的操作问题,请询问预算一体化工程师。

5)涉及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操作问题,可在政府采购群咨询专职工程师张遥,电话15906689815.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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