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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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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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FFJSZ2022070008 |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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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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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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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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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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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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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 |||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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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用地约75亩,拟新建标准厂房18栋,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并依据规划建设相应的市政管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该项目不对外分割出售)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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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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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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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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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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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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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FFJSZ2022070008002 |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监理 | 公开招标 | 216 | 2022-07-12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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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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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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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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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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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0801040006733 | |
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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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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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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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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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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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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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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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房屋建筑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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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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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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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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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 / 仪审备〔2022〕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2.2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75亩,拟新建标准厂房18栋,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并依据规划建设相应的市政管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16.00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名专监中至少配备1名安全专监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10.2 投标人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5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10.6其他: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资格审查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 2022年07月19日。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 应方”获取。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 地 址:仪征市奥龙湾生活广场D区2078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刘磊 联 系 人: 蒋祥魁 电 话: 0514-80298698 电 话: 1826066180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2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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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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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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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1号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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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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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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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338688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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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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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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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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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奥龙湾生活广场D2078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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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露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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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4-83917888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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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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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YZFFJSZ2022070008002)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正文.doc
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 |
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仪审备〔2022〕228号(批 |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 |
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1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75亩,拟新建标准厂房18栋,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并依据规 |
划建设相应的市政管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
2.3招标范围: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全部内容施工阶段 |
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
2.5监理合同估算价:216.00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 |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 |
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 |
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 |
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 |
程造价、工程监理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 |
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 |
业为准。2名专监中至少配备1名安全专监。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 |
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 |
3.10其它要求: |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 |
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
3.10.2投标人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 |
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 |
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
3.10.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 |
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
3.10.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 |
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 |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
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 |
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 |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 |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
3.10.6其他: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资格审查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 |
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5.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19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 |
//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上 |
发布。 |
2022年07月15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联系人:刘磊电话:0514-80298698电子邮箱:/传真:/ | 名称: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联系人:刘磊电话:0514-80298698电子邮箱:/传真:/ | 名称: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联系人:刘磊电话:0514-80298698电子邮箱:/传真:/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奥龙湾生活广场D区2078联系人:蒋祥魁电话:18260661804电子邮箱:451699844@qq.com传真:/ | 名称:江苏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奥龙湾生活广场D区2078联系人:蒋祥魁电话:18260661804电子邮箱:451699844@qq.com传真:/ | 名称:江苏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奥龙湾生活广场D区2078联系人:蒋祥魁电话:18260661804电子邮箱:451699844@qq.com传真:/ |
1.1.4 | 项目名称 |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 |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 |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 | 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 | 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 |
1.2 | 建设资金 |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项 | ||
1.3.1 | 招标范围 | 目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通知、图纸等内容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通知、图纸等内容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通知、图纸等内容 |
2.2 | 澄清和答疑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1时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响应方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时获取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下载”模块 |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其他: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 | ||||||||||||||||||
3.2.2 | 监理费最高限价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21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000万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单保函或“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一、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 |
☑投标函; |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
☑监理大纲; |
监理取费; |
☑投标人信用(评标系统直接读取); |
☑企业营业执照; |
☑企业资质证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4月-2022 |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附件; |
☑投标安全承诺书; |
☑“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有);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单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均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扬公易[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提出申请,扬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人单位基本账户。具体退还时间如下: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出后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人将在招标失败后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期截止前退还投标人。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三楼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投标科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实施监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管。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8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0514-80290210。 | ||||||||||||||||||||||||||||||||||||||||||||||||||||||||||||||||||||||||||||||||||
3.5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3.8 | 暗标编制要求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监理大纲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2022年08月03日09时30分 | ||||||||||||||||||||||||||||||||||||||||||||||||||||||
4.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省监理工程师 | 省监理工程师 | 省监理工程师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已培训的监理员人数 | 已培训的监理员人数 | 已培训的监理员人数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拟任岗位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
拟任岗位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总监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监理员 | ||||||||
监理员 | ||||||||
监理员 | … | |||||||
…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 | 总投资 | 监理服务范围 | 监理费 | 监理服务期 | 质量目标 | 监理成效 | 竣工日期 | 监理人 | 奖惩情况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承诺日期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 承诺日期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