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3.7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86
预算金额92.66万元
招标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783027564
中标公司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86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大安路1230号22栋2单元8层8号 | 868,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 涉及主城区老旧小区6506户、1—6期公租房共3536户,包括改造小区内燃气管网(立管)约21440m、庭院管道约9600m、入户燃气管道约203340m,更新单栋燃气管道总阀门约268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约10167个等燃气管网及设施更新。修复配套雨污管网约13.2km,破除及恢复燃气管线改造损毁道路约13km;采购单位提供地形图,其余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勘探收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施工过程勘察、设计后期服务等多个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施工过程勘察、设计后期服务等多个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设计成果达到施工条件(本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配合工程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工程变更设计服务))。 3、在项目区开展现场调查,做好现场踏勘工作。 4、现场踏勘后应与采购人共同商榷项目区布局方案。 5、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6、设计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要求和采购人的设计深度并达到合格标准。 7、成果提交要求:纸质方案设计成果3套、纸质初步设计成果3套、纸质施工图设计成果6套、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6套。电子文档分别各1套,所有成果文件均需盖章后提交,由釆购人组织成果审査。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要求和采购人的设计深度并达到合格标准。 | 868,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志红、艾志强(采购人代表)、朱玉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类别为服务)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下述银行名单排序不分先后。(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大安路1230号22栋2单元8层8号;联系人及电话:彭力宇 028-619611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4楼
联系方式:0830-2516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泸县云锦镇老街12号
联系方式:18783027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783027564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磋商文件(2022111602).pdf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磋商文件(2022111602).pdf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市龙马潭区,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86,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 | 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 | 项目实项目实施方案施方案(55分分) | 业业绩绩(5分分) | 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 | 人人员员(30分分) | 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51.33 | 5 | 10 | 29 | 95.33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68800(元)(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6000(元)(玖拾贰万陆仟元整)。 |
2 | 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48.83 | 5 | 9.44 | 29 | 92.27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68800(元)(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6000(元)(玖拾贰万陆仟元整)。 |
3 | 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47.33 | 5 | 9.38 | 29 | 90.71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68800(元)(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6000(元)(玖拾贰万陆仟元整)。202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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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
位名称)的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
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
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属于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国锐工程设
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7人,营业收入为1824.598892万元,
资产总额为13883838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
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得圆岩土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25416.096114万元,
资产总额为26462.0037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区盖章):四川国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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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86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
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
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11月
,-1-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4-
第七章评审方法....................................................-42-
第八章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仅供参考).............................-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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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泸
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
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
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86
2.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
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2.66万元,其中设计费86.76万元,勘
察费5.90万元。
三、项目概况:
涉及主城区老旧小区6506户、1—6期公租房共3536户,包括改造小区内燃气管网
(立管)约21440m、庭院管道约9600m、入户燃气管道约203340m,更新单栋燃气管道
总阀门约268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约10167个等燃气管网及设施更新。修复配套雨
污管网约13.2km,破除及恢复燃气管线改造损毁道路约13km;采购单位提供地形图,
其余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勘探收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测绘、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施工过程勘察、设计后期服务等多个阶段,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
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
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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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健全的财务制度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
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
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
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截
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总共不超过3家。联合体由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城镇燃气工程)的供应商担任牵头人。本项目一切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总责,勘察
设计费由各成员单位独自负责开票及收款。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入川备案证明,资
质等级以备案信息为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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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每天上
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购文件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并按要求进行获
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
采购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提供。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磋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商贸城9区3楼评标中心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10:30(北
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
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接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10:00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川
财采[2018]123号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1659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商贸城9区3楼评标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83027564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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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2.66万元,其中设计费86.76万元,勘察费5.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92.66万元,其中设计费86.76万元,勘察费5.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报价扣除。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标。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认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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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
6 |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注:供应商自行核实所投产品是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自行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
8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采购公告有效期 | 3个工作日 |
11 | 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供应商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供应商质疑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一次性提出。 |
12 | 结果公告有效期 | 1个工作日 |
13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83027564。 |
14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83027564。 |
15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83027564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商贸城9区3楼评标中心 |
16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83027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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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商贸城9区3楼评标中心 | ||
17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83027564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商贸城9区3楼评标中心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8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次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0-2522172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9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0 | 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 |
21 | 成交服务费 |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类别为服务) |
22 | 采购文件解释权 | 本项目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23 | 特别说明 | 供应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保证金交纳信息(如涉及),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均须保持一致。供应商在报名至磋商期间,进行企业信息变更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和其利益受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4 | 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网址 | 节能: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环保: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
25 | 供应商信用融资 |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26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注:“所属行业”即标的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以上行业详细分类详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27 | 注意事项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的要求,严格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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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获取了磋商文件”的准确定义为: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按要求获取本项目的磋商
文件,最终评审的依据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显示的结果为准。如系统显示有误,以核实后的实际情况
为准。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
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
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
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
,-9-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
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
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
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按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
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
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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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实施方案55% | 55分 | 1、提供本项目涉及小区现场踏勘资料,内容包括:⑴、涉及改造更新小区踏勘调查情况及现状分析。⑵、改造更新小区内燃气管网(立管)现状成因分析及改造后方案。⑶、改造更新小区内庭院管道现状成因分析及改造后方案。⑷、改造更新小区内入户燃气管道现状成因分析及改造后方案。⑸、改造更新小区内燃气管道总阀门现状成因分析及改造后方案。⑹、改造更新小区内燃气泄露报警器现状成因分析及改造后方案。⑺、改造更新小区内雨污管网现状成因分析及改造后方案。⑻、改造更新小区内损毁道路修补恢复方案。以上内容完整得24分;缺项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的每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条理不清晰、描述过于简单、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质量保证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措施、③保密保证措施、④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上述内容完善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6分;缺项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的每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条理不清晰、描述过于简单、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进度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进度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计划安排、②进度保证措施;上述内容完善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缺项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的每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条理不清晰、描述过于简单、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后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后续服务工作安排、②成果意见回复及后续设计修改、③后期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上述内容完善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缺项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的每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条理不清晰、描述过于简单、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以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 技术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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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5% | 5分 | 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1个燃气工程设计业绩的得5分。注:(1)同一项目不能重复计分(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共同评审 |
4 | 人员30% | 30分 | 项目人员配备(3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2、燃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燃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5分,具有燃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3、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结构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中级职称得5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6分,满分6分;注:(1)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2)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 1、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和本单位近期任意一个月购买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2.以上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 共同评审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4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C1+
C2+……+Cn)/NC+(D1+D2+……+Dn)/ND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
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
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
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或共同评审)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
或共同评审)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
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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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
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
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
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
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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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仅供参考)
第八章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甲方委托,对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1-6期公租房城市管
道更新改造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城市管道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勘察进行采购,于2022年月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
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参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和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内容。
4.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圆整),其中,设计费万元,
勘察费万元。
设计费:按中标价执行,不作调整。勘察费:按照中标价/勘察费的限价*90*实际的
勘察深度(单位:m),按实结算。最终按实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标价。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勘察设计费:
合同签订,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完成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初
步设计成果提交并完成审核(如需)、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完成审核、备案完成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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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配合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完成
后,完善相关资料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按实)金额的100%。
三、合同期限、服务地点及交付方式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并且提交的服务成果通过验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
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1、服务内容:包含了项目立项文件中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泸龙发改行审﹝2022﹞
20号、泸龙发改行审﹝2022﹞22号),本项目所涉及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施工过程勘察、设计后期服务等多个阶段,保证设计深
度和设计文件质量,保证工程设计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2、技术要求:报告编制按相关编制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
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
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建设部、四川省建设
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
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3、成果要求:所有成果提交时包括地勘资料、设计资料、纸质文档相应附图8套
及可编辑电子文档一份,勘察、设计人对提交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4、质量要求:合格(即: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等方面的规定),若出现设计质量问题,乙方对质量缺陷后
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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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按
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
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
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签署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
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无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
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减付应付款项或扣除履约保证金。
3.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
5.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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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
诉。
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
12.本设计费包含乙方技术指导服务费,乙方在设计完成后,需与甲方、建设方进
行技术交底,配合甲方项目建设,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等后续服务,必要时派员协助甲方
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在项目建设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3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
13.甲方、见证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
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
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
消其中标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
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
迟服务/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
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
约金并限期5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
处理。
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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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向甲方返还已
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6.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
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
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
分。
7.乙方应至少派驻1-2名设计单位代表驻场指导改造施工(根据甲方要求派驻人
员)。
8.乙方应充分保证人员的履职情况,若因人员履职不到位引起的工作推进不力,甲
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具体处罚额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下限为1000元/次,最多可
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该部分罚款在合同总金额中进行扣除。
9、乙方投标人员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参与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投标
人员在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未完成前到甲方要求的地点蹲点参与设计工作,施工现
场负责人在施工阶段应按甲方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参与及时调整工作,以上时间均以甲方
要求为准。若投标人员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到场或者无法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时,
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按照人员履职不到位进行处置。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
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
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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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
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
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合同为包干合同,不因工程量增减而追加或减少费用。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的合同价不因方案、设计的变更和修改作调整,固定总价不变。
(2)因乙方设计缺陷、必要工序漏项等原因造成项目工程量增加,进而造成造价
增加的,甲方有权扣除设计合同价款相应比例的费用,最多可扣除设计合同价款30%的
费用。(计算方式:扣除价款=因设计原因增加的造价/(施工合同价-暂列金)*设计合同
价
(3)甲方要求乙方解决现场技术问题时,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工地进行处理,
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设计费已包含此工作内容;不能在24小时内赶到工地处理并
且妥善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每次扣除设计费总额1‰的违约金。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见证方、项目同级管理部门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
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乙方(印章):
和城乡建设局有限公司
,-58-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见证方(印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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