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YLGY2021010-4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强制机力冷却器等设备(编号:ZB240826015E),招标人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强制机力冷却器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工期:①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收到通知后7天内进场,施工时间为7天。
2.2 交货地点: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炼钢厂(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
AOD精炼炉机力冷却器3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和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必须由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烟气冷却设备或含烟气冷却的除尘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10月22日8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dgjlzbdl@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ZB240826015E-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柳州柳北支行
开户名称:柳州大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016251530000054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 接收人:林毅;电话:0772-259235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ZB240826015E-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lgcz.liuzhousteel.com:8899)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柳州大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华锐设计公司1楼105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林毅、刘英旺 |
电话:0772-2595995 |
电话:0772-259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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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dgjlzbdl@163.com |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