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广东永壹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东县增光集联村王扶沥平西公路鑫田投资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工业园区6号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的综合利用,主要产品为再生塑料颗粒及使用再生塑料颗粒制造的水果框、编织袋及打包带,年产PP再生塑料颗粒2500吨、PE再生塑料颗粒300吨、PET再生塑料颗粒525吨、PP水果框300万个、PE编织袋2000万个、PET打包带5万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R0M8cN5v_4ZcE_W3WxmvA?pwd=st9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参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bGU4ZI8rMe5Crym5MThfw?pwd=umd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745171061@qq.com)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需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娘辉
联系电话:13549367689
邮箱:745171061@qq.com
地址:惠东县增光集联村王扶沥平西公路鑫田投资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工业园区内第六号厂房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永壹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016051406
邮箱:GDYY_2022@163.com
惠东县雄骏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