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宣保障比选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宣保障
2.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二、项目概况
委托一家新闻媒体公司负责我委外宣事宜。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推荐、宣传我委工作成绩。根据实际开展宣传,结合工作重点邀请新闻媒体前来跟拍采访,力争在各级媒体上推出有质量的文字、影像宣传。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文字采编、实地拍摄(含人员设备)、视频剪辑、字幕包装、后期调色及画面处理、媒体平台发布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资企业;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提交相关材料。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得分最高的企业作为成交人。
五、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参选人需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清单顺序双面打印、长边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材料;
3.报价承诺函(附件1)及《比选评分标准和办法表》(附件2)所需材料。
六、报名事宜
1.请有意向者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6:00前(工作日)将比选材料加公章密封递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103室营商环境局。材料递交联系人:夏女士,电话:19809202046。咨询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976846164。
2.报名人自行承担因其比选文件错漏导致的一切后果.本项目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附件
附件1:报价承诺函
附件2:比选评分标准和办法表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1.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宣保障
2.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二、项目概况
委托一家新闻媒体公司负责我委外宣事宜。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推荐、宣传我委工作成绩。根据实际开展宣传,结合工作重点邀请新闻媒体前来跟拍采访,力争在各级媒体上推出有质量的文字、影像宣传。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文字采编、实地拍摄(含人员设备)、视频剪辑、字幕包装、后期调色及画面处理、媒体平台发布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资企业;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提交相关材料。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得分最高的企业作为成交人。
五、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参选人需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清单顺序双面打印、长边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材料;
3.报价承诺函(附件1)及《比选评分标准和办法表》(附件2)所需材料。
六、报名事宜
1.请有意向者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6:00前(工作日)将比选材料加公章密封递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103室营商环境局。材料递交联系人:夏女士,电话:19809202046。咨询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976846164。
2.报名人自行承担因其比选文件错漏导致的一切后果.本项目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附件
附件1:报价承诺函
附件2:比选评分标准和办法表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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