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13.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伟锋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银河0731-5839977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2-04-08

    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经管审(20223号文件,项目业主为 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15767.01 平方米,其中建设2#厂房4226.33平方米、4#厂房11040.68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变配电工程、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电梯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 3813.1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详见招标文件

    1.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路以东、雅爱路以西、东风路以南、红星路以北,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标准厂房(麦格纳)园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湘潭经开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5767.01 平方米,其中建设2#厂房4226.33平方米、4#厂房11040.68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变配电工程、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电梯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 3813.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06.74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51.92 万元,预备费:354.51万元。

    1.3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15767.01 平方米,其中建设2#厂房4226.33平方米、4#厂房11040.68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变配电工程、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电梯工程等基础设施须与主体同时施工的预留预埋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

    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乙级资质(含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 208)规定配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2.1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2.10.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2)、根据潭公管办〔20181 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2 4 8 详见外网公告起在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 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5 7 9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CA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0731-55570390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52818268、技术支持QQ2669157229

    9.2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3本项目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9.4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标 人: 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湘潭市雨湖区东风路九华创新创业中心

    系 人:邓伟锋

    话:0731-55573766

    招标代理机构: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系 人: 周银河、周君珊

    话: 0731-58399779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出示电子建卡码、场所码、行程码,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24小时的核酸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疫部门处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外来返潭人员没有提供24小时的核酸证明的;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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