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盐公路拓宽项目污水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金额
333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sg(h)2020-017
预算金额333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杰0572-27080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6
公告正文

湖盐公路拓宽项目污水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湖盐公路拓宽项目污水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会以浔发改投资【2019】163号批准,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工程总概算约3339万元。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临湖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补助 ,招标人为湖州南浔临湖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NJSG(H)2020-017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沿湖盐公路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至重兆污水泵站。

2.2项目规模:污水管线全长约7710米,设置沉井43座及污水泵站改造。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招标,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3.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含竣工图文件);

2.3.2.采购、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

2.3.3.总承包(EPC)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总承包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消防、环保、档案、水利、排污等)、试运行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但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除外。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投资估价:3339万元。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2.7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3.1.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其中市政行业资质可不含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1.1条的单位。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B证,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书面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省外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办理进浙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书面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且受到行政处罚接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文件获取: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269时30分。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1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六、联系方式:

人:湖州南浔临湖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 址:湖州市田盛街819号

人:王康 人:徐杰

联系电话:0572-3961393 联系电话(传真):0572-2708071

七、特别说明

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2.1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2.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2.4.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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