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心理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nzx-202300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心理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ZX-202300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心理中心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16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心理中心改造工程,本次装修为主楼的九层、十层心理中心用房,装修面
积约543.2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装修拆除、新增墙体、房间墙顶地面出新、强弱电综合布
线、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心理中心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心理中心改造工程:
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方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
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为其缴
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明确缴费月份、
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有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
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②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进行管理,每天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低于5天。(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
③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本工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小型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2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工程业绩。(以上改造工程指对建筑
进行改造、修缮、装饰装修的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
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
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3 09:00到2023-04-19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前往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4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24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
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
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
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
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
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
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
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
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大学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大学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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